叶露茜,女,1917年出生于广东
南雄,1936年与
明星影片公司的年轻明星
赵丹结婚。抗战期间,赵丹加入
救亡演剧队,1939年在新疆被盛世才逮捕,误传死亡,叶露茜改嫁剧作家
杜宣。
民国23年(1934年)在南洋高级商业学校读书时,就酷爱艺术,积极参加上海左翼业余演剧活动。翌年,她成为上海“
左翼剧联”领导下业余
实验剧团和业余剧人协会的主要演员,先后参加演出《
钦差大臣》《大雷雨》《
武则天》和
阳翰笙的《
塞上风云》、于伶的《夜光杯》、
田汉的《最后胜利》等剧目,进行抗日战争宣传活动。
民国33年春,她参加
新中国剧社戏剧活动。翌年秋,抵达香港,在中共
港澳工委领导下筹备成立港九
妇女联谊会,并担任主席。民国36年2月,叶在香港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二年,担任中共港沪交通员。
解放初期,叶任市
总工会康乐科科长,先后调任上海
文艺工作者工会筹备会文教部长,市
文化局文艺科长、
长宁区文化科长和区艺术学校副校长等职。整个50年代,叶都在基层负责文化工作。
1961年,叶调
上海戏剧学院,参加导演系筹建工作,同时担任
戏曲导演班班主任。导演系成立后,担任系办公室主任和系党总支负责人,虽一次又一次地失去了重上舞台的机会,但她没有怨言,把对戏剧深深的爱,倾注到对学生的培养上。为了弥补初创阶段师资不足,她几乎登门拜访上海所有导演、专家和有关
舞台艺术的学者,请他们到系里来授课。作为班主任,叶带领学生到郊区农村
深入生活,到各地剧团进行导演实习。在农村,她与农民同生活同劳动。为了指导学生实习,她还编写出《山乡风云》
导演构思和导演阐述两套教材。
“文化大革命”中,叶成为
戏剧学院重点批斗对象,被剥夺一切
政治权利。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她强烈要求重新工作,欣然当起戏剧学院
托儿所所长,在很短时间内把托儿所办得井井有条。导演系恢复建制后,回到系里参加
领导工作。
赵丹去上海商业学校业余剧团指导排戏时,认识了剧团中一个叫叶露茜的姑娘。年轻的赵丹对这位正处于豆蔻年华聪慧艳丽、具有出色演艺天分的姑娘一见钟情。叶露茜曾在
哈尔滨女中读书,学习成绩很好,兴趣广泛,在学校里是滑雪和篮球高手,还特别爱好文艺活动。她进入上海商业学校后,又成了学校的“校花”。当叶露茜第一次与她着迷的影星赵丹进行零距离接触时,就深深被他的气质和才华所吸引。两颗年轻的正在激烈燃烧的心碰在一起,自然便成了一团烈火,二人相爱了。赵丹曾当众自豪地说:“我成了
快乐王子,因为我拥有一个世界上最美最美的女人。”
1936年4月叶露茜与
赵丹在杭州
六和塔下集体结婚。结婚婚后的赵丹与叶露茜十分恩爱。叶露茜第一次怀上孩子时,赵丹正忙于拍摄《
十字街头》和《马路天使》。为了尽力支持丈夫的事业,叶露茜甘愿舍弃了自己的艺术青春。婚后,叶露茜生育了两个孩子,一个是长女赵青,另一个是儿子赵矛。
1939年秋天,赵丹告别妻子叶露茜,与他的同伴从重庆出发来到新疆,准备在那里开辟新的戏剧事业。那时的新疆,为
大军阀盛世才所把持,他哪里容得下像
赵丹这等进步人士,于是将他逮捕入狱。为此,叶露茜长途跋涉到新疆,到处奔走,设法营救丈夫,不成,只好又回到重庆。
1943年2月,传说赵丹被盛世才枪杀,叶露茜痛不欲生,并打算以身
殉夫。还是在友人的多方劝阻下,考虑到赵丹的两个孩子,叶露茜才打消了轻生的念头。随后,叶露茜为了两个孩子的生存,与作家
杜宣结婚。
1945年的清明节前后,赵丹突然从新疆逃回了重庆。死里逃生的
赵丹得知妻子已改嫁时,没有埋怨她,只说了一句话:“一句谣传,害得我妻离子散。”
赵丹在新疆被盛世才抓获。叶露茜闻讯曾赴新疆营救,未果。后来,她听说赵丹已被杀害,痛不欲生,准备自杀,但由于孩子的缘故只得作罢,并委身嫁给了剧作家
杜宣。几年后,赵丹逃出新疆,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叶露茜。此时,叶露茜已怀上了杜宣的孩子,她对赵丹说:“我已经毁了一个家庭,我不能再毁另一个。”两人就此彻底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