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锋
原东江纵队支队长、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
叶锋(1916.11~2014.03.05),广东惠阳淡水圩秋溪乡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新华社香港分社原副社长。
简介
叶锋,1916年11月生于广东惠阳淡水圩秋溪乡(即今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镇周田龙楼村,曾在惠阳挺秀书院求学。新华社香港分社原副社长。
个人履历
1933年至1936年,在广雅中学读高中,曾参加广州市大中学校组织的响应北平一二九学生运动的示威大游行。事后,被反动当局逮捕,一个月后释放,即赴香港
1936年11月,在香港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春,率领香港惠阳青年会组织的第二批回乡救亡工作团回到淡水开展抗日宣传工作。同年10月,任中共惠(阳)宝(安)工委委员。
1939年1月,任东江华侨回乡服务团团长。
1941年5月,任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民运部部长,参加著名的大岭山百花洞战斗。不久,调任大队政训员。
1942年5月,任广东人民抗日游击总队惠阳大队政训室主任。
1944年9月,任东江纵队第二支队政治处主任,同年11月任支队长。
1945年4月,任县级抗日民主政权路东行政委员会主席。
1946年1月,任东江纵队江南指挥部政治部主任,6月底随东江纵队北撤山东,入华东党校学习,任第四队队长。
1947年10月,到西柏坡,参加中央在平山县的土改试点,任红子店区东黄泥村工作组组长。
1948年7月,调往华北军政大学学习,并留校任政治教员。
1949年4月,回到东江江南地区。5月任中共紫金县委书记。9月任东江行政委员会副主任。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特派员,参加解放广东战役
1949年12月,任东江行政专员公署专员。
1952年10月,调回北京,先后任政务院中央文化教育委员会计划处处长,国家计划委员会文教计划局综合处处长、副局长、局长、计委“四清”工作队副队长。
1975年5月,任国家地质总局负责人、党组成员。
1979年2月,中共港澳工委副书记、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
1984年12月,调回北京,任国家计委咨询小组副组长、组长等职。
1985年12月离休
个人荣誉
1997年,被国家发改委离退休干部局评为先进文明老人。
2000年,被老龄委评为全国健康老人。
2004年,被中央组织部评为先进个人,同时被国家发改委离退休干部局党委提名向委直属机关党委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
逝世
2014年3月5日,叶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7岁。
参考资料
叶锋同志逝世.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03-27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4 16:22
目录
概述
简介
个人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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