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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分四部,其中史部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杂史、
别史、诏令
奏议、传记、史钞、
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15个大类,其中诏令奏议籍类又分诏令、奏议2属,传记籍类又分圣贤、名人、总录、
杂录、别录5属,地理籍类又分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
杂记、游记、外记10属,职官籍类又分官制、官箴2属,政书籍类又分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6属,目录籍类又分经籍、金石2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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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修四库全书》及今版《
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基本延续《
四库全书》类目,有所
分合增益,史部依次分成正史、别史、编年、纪事本末、杂史、史评、诏令奏议、传记、地理、职官、政书、时令、金石、目录14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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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籍总目》分五部,其中史部下分16个类目:总类、
纪传(丛编之属、通代之属、断代之属)、编年(丛编之属、通代之属、断代之属)、
纪事本末(丛编之属、通代之属、断代之属)、杂史(丛编之属、事实之属、琐记之属)、
史表(丛编之属、通代之属、断代之属)、
史钞(丛编之属、通代之属、断代之属)、史评(丛编之属、
义法之属、议论之属、考订之属、咏史之属)、传记(总传之属、
别传之属、年谱之属、日记之属、姓名之属、科举录之属、职官录之属、杂录之属)、
谱牒、政书(丛编之属、通制之属、仪制之属、科举学校之属、职官之属、邦计之属、邦交之属、军政之属、刑法之属、考工之属、水利之属、章则之属、公牍之属、档册之属、杂录之属)、诏令奏议(诏令之属、奏议之属)、时令、地理(丛编之属、总志之属、杂志之属、
专志之属、山水志之属、游记之属、中外杂记之属)、方志(丛编之属、地志之属)、金石考古(丛编之属、总志之属、郡邑之属、金之属、石之属、钱币之属、玺印之属、玉之属、甲骨之属、陶之属、竹木之属)、目录(丛编之属、通论之属、总录之属、专录之属、版刻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