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志
汉语词语
专志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门记述某一事物或某一事业的历史与现状的著述,包括专门志、专题志、部门志、行业志等独立于综合志书之外的志书。是单独成书并具有独有的编纂体系的志书,而非综合志中的某一部分的部门志或事业志或专题志等。在华夏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中,专志和综合性志书一样,既是客观的文化载体又是厚重的历史积淀,在记载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中,和综合性志书相映成辉。地方志中,专志的比重很大,尤其是社会主义新方志中,专志的比重更高。
解释一
careful
zhuān zhì
(专志)
专心。 宋 欧阳修 《与颜直讲书》:“学馆诚岑寂,然尘事不到,足以专志经籍。” 清 姚鼐 《建昌新城陈母杨太夫人墓志铭》:“太夫人之始归也,能承舅姑以得其欢,能任家事以佐 凝斋 ,使专志以成其业。”
解释二
所谓“专志”,一般来说,是把整部志书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整部志书中,除了总述、大事记、人物传、附录之外,按照本地区各方面的情况,分门别类,按类设志,通称专志,分别编纂各项事业、各个方面从历史到现状的面貌及其发展过程。一般是以横断面为主体的专题记述,为志书之纬,是构成志书的主体部分。也就是说,专志是记载一个地方的专项事业或专项事物的基本情况的著述。按事业设专志,是新方志区别于旧方志的显著标志之一。
我国历代纂修的方志种类繁多,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划分方志种类:
从形式上划分
1. 图经 图,即地图;经,即文字说明。始于汉而盛于唐,也叫图记、图志、图副等。
2. 传 主要是记人物、风俗。
3. 志 南宋时,代替图经而成为方志的主要形式,元明继续发展,清代达到鼎盛。内容较全面,体例较完备,有平行分目、纪传体等多种。
4. 录 始于魏晋,以后历代都有,但数量不多。
5. 乘 因袭春秋战国时国别史,始于元代于钦的《齐乘》。“录”和“乘”的体例与当时以志为名的方志基本一样。
从记载地域范围和对象划分
1. 全国性总志 记载全国范围的方志,要求高度概况。
2. 通志 记述一省范围的方志
3. 府志 记述一府范围的方志
4. 州志 记述一州范围的方志
5. 厅志 记述一厅范围的方志
6. 县志 记述一县范围的方志
7. 合志 相邻两县或几县,风土民情相近,许多事情又连在一起,故合修志书,称为合志。
8. 城市志 古称都邑志。
9. 乡镇志 记县以下一乡一镇范围的方志,始见于宋代。
10. 边关志 记述边疆国防要塞情况的方志,包括关志、镇志等,多由镇守武臣及兵部职方官修。
11. 乡土志 侧重记述当地经济情况的方志,多为采记实录,体例简明概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11-26 14:15
目录
概述
解释一
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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