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志是地方志的一种。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学部在兴办新学的同时,通令各地纂修乡土志,做为初等小学堂课本,并颁布了《乡土志例目》。乡土志又称
风土志,是反映某一地方自然地理人文物产等概况的一种志书。
乡土志集中出现于光绪末年、宣统年间,以至民国初年(1905——1912年前后)。这类乡土志尽管形式、体裁不同,内容详略有别,取材范围却遵循着统一的规定,是一组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上无继承、下无发展。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学部在兴办新学的同时,通令各地纂修乡土志,做为初等小学堂课本,并颁布了《乡土志例目》。
1905年清政府学部饬令各省就乡土取材编修乡土志的目的有二:其中一为各地修志筹集资料,以乡土志之名备裁采;其二作为蒙学教材,教育儿童了解和热爱自己的家乡,是一种普及性的教材书。当然也有一部分乡土志由于时间关系,仓促呈报,简陋成书,了了数叶类似账簿,此为乡土志中之下品。
各级行政区划,大至省,小至乡,都是乡土志记录的对象。乡土志与一般的地方志(如
县志、乡志)相比,体例简单,内容仅涉及历史、地理、格致三大部分。
已出版的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书局,1985年)中载录了约500种乡土志,近总条目的十六分之一,多为稿本、抄本,复刻本极少。
国家图书馆现藏各地乡土志(风土志)二百五十余种,以抄本及稿本居多,兼有石印及铅印等各种版本。乡土志大部分是抄、稿本,所以流传范围有限,更显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