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久镛(1926年10月9日—2022年1月18日),男,中国国际法学家,浙江宁波人。先后毕业于
上海圣约翰大学和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曾任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和
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是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法官。
1985年—1993年,任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处法律顾问,参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
2018年12月18日,史久镛以“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在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被
中共中央、
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
史久镛长期工作在外交和国际法战线,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做了大量工作。全程参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参与设计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法律制度安排,为香港平稳过渡与顺利回归作出贡献。在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和国际法院法官,特别是院长期间,以精湛学识、公正品格和勤勉作风履行职责,赢得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界普遍赞誉,为国家民族争光。卸任国际法院院长职务后,90岁高龄仍积极工作,在涉外法律事务中作出突出贡献。
史久镛致力发挥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领域的角色,工作令人钦佩。(第八任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评)
史久镛话不多,很持重、严谨,对专业知识十分娴熟精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梁淑英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