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县,
1684年设立于今
台南市南部,为
台湾府首县。1887年台湾建省,于台湾中部新设台湾县,原台湾县改称安平县。日据初期原为台南县辖区,后改台南民政支部安平出张所,再改为台南县安平支厅。
1887年台湾府治改迁至今
台中市后,原台湾府治改为台南府治,旧台湾县改称安平县,日后安平县在日据初期原规划为台南县辖区,后改台南民政支部安平出张所,再改为台南县安平支厅。
东西距除
澎湖及水程四更外,广五十里;南北距五十里。东至大山番界四十五里,西至鹿耳门海五里,南至
凤山县界十里,北至
嘉义县界四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