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计价方法不同,对
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和
应纳税额有直接的影响,不同存货计价方法的采用是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各类存货的性质、企业管理的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
实际成本,以达到节约
税收成本的目的。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一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
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1、加权平均法,又称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
进货成本加本月初
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
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2、
移动加权平均法。它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为存货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发货计价基础的一种方法。
加权平均单价=(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
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
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个别计价法的
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先按
计划成本对存货的收发及结存进行核算,并及时计算存货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月份终了,再按照一定比例将上述差异分配于发出存货的成本中,将已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