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交易者在5月10日以2841元的价格买入了9月到期的绿豆合约15手,又于同一日内以2895元的价格卖出了9月到期的绿豆合约15手。这样,该交易者在5月10日不但利用反转交易使以前买入的绿豆合约实现了对冲平仓,而且也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应注意的是,从事反向交易的关键在于买卖的合约品种、数量、到期日与起初买入(或卖出)的合约必须完全相同,方向完全相反。否则,交易者等于又增加了同一合约的
持仓数量,而使自己手中持有头寸
平仓。
为了通过
对冲而了结手中持有某种
期货合约的责任,交易者必须进行一笔与手持
头寸相反的交易,即
多头卖出,空头买入,并且买卖的品种和数量必须相同,这样其持有的
净头寸才能为零,从而才能完成一个
期货投资的全过程,结束交易。
期货市场的反向交易不要求交易者必须和第一笔交易的对手进行反向操作,而是可以和任何一个第三者边行反向交易。因为,期货
清算结算机构对于买者始终是卖者,而对于卖者则始终是买者。反向交易的过程如同右表所示:
注意观察右表即可发现,第一方经过反向操作,
平仓了结了手中持有的交易头寸,而第二方和第三方在这时还没有平仓,他们还必须通过
交易所通过反向操作,平仓后才能了结手中持有的交易头寸,退出市场。
由于反向交易可以和任一第三者进行,这样就使得
期货市场具有了高度流动性,交易者可以随时进入,也可以随时退出。其直接责任方不是自己的交易对手,而是期贷交易所的结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