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农场(shuang he),位于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隶属
北京市人民政府,距
北京1060公里,北京市和
齐齐哈尔市分别设有办事处,总人口1.1万人,占地面积38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万公顷,土质肥沃,日照充足,水资源丰富,适于大豆、小麦、水稻、玉米、
油菜籽、
芸豆等农作物生长和大机械化规模经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在
黑龙江省
松嫩平原上辟建的一座绿色产品生产基地。
双河农场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右岸,
大兴安岭南坡与
松嫩平原交界处,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东侧20公里,东经123度38分至57分和北纬47度41分至48度01分之间。自建
黑色路面51.3公里,距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
齐齐哈尔市70公里,在
齐齐哈尔站设有年
吞吐量10万吨的
铁路专用线。
北京市双河
劳动教养所(北京市双河农场)始建于1956年5月,建场时隶属
黑龙江省公安厅嫩江
劳改分局,史称
黑龙江省
音河农场(期间,人、财、物“三权”曾下放
甘南县领导一段时间)。1964年,由
北京市公安局五处接收,改称为北京市音河农场。
1968年11月,变为以生产为主肩负保卫边疆、建设边疆、
屯垦戍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
生产建设兵团五师五
十六团。
1976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建制撤销,又改名为黑龙江省双河农场,归属黑龙江国营农场总局
嫩江农场管理局领导。
1981年,为了加强首都治安工作,又收归北京市劳改工作管理局,称北京市双河劳动教养所(双河农场)、北京市第二劳改支队(1988年1月撤销),开始陆续接受北京市劳教人员,继续肩负起了改造、生产双重任务。
2000年2月,
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从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原称北京市劳改工作管理局)中分立出来;4月,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在系统内对双河
劳教所和双河农场实施“所场分开”管理,对外仍统称为北京市双河劳教所。
2011年1月,劳教所、农场合并,统称北京市双河劳动教养所,
经营活动中称北京市双河农场。
经过40余年的开发建设,今天的双河农场已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机械化
大农业与场办工业并举的现代化中型
国有农场,
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各业齐全,
国有资产总值1.5亿元,年产粮豆10万吨。
双河人正以高昂的斗志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水稻——精米”、“奶牛——乳品”、“大豆——浸油”、“玉米——饲料”、“小麦——精粉”、“
杂粮——
经济作物”六大
支柱产业,为建设富裕文明的新双河而努力奋斗!勤劳质朴的双河人凭借优越的
地理位置,丰富的
自然资源,良好的
生态环境,巨大的开发潜力,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共同发展的精神,热情欢迎国内外各界有识之士来场贸易,投资开发,兴办实体,共创美好的未来。
甘双线和卧双公路途径双河农场,在
齐齐哈尔站下火车后向西步行约600米到齐齐哈尔客运东站,乘坐到甘南
客运站的
长途汽车,然后在甘南客运站换乘到双河农场的农村客运,附甘南到双河农场农村客运发车时间:9:00、13:40、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