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诫子书》是
诸葛亮发表的文章,出自
陈寿《诸葛亮集》。夫酒之设,合理致情,适体归性,礼终而退,此和
之至也。主意未殚,宾有余倦,可以至醉,无致迷乱。
宴席上酒的设置,必须要符合礼节、表达情意,适应身体和性格的需要,尽了礼节就该退席,这就达到和谐的顶点了。主人的情意还未尽,客人也还有余量,可以饮到酒醉,但也不能醉到丧失理智而胡行乱来。
一个
主谓短语充当一个
句子成分的时候,在这个短语的主谓之间加一个“之”。其作用就是告诉读者这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因为文言文中是没有标点符号的----以便于读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