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制火炮(suppression)是用于压制和破坏地面(水面)目标的火炮。包括
加农炮、
榴弹炮、
加农榴弹炮、
火箭炮、
迫击炮等。
相关介绍
加农榴弹炮(简称加榴炮),具有加农炮和榴弹炮两种弹道特性。火箭炮,一次可发射一发至数十发火箭弹,具有发射速度快、火力猛、
机动性好等特点,主要用于射击面积目标。
迫击炮,初速小、弹道弯曲,主要用于歼灭近距离遮蔽物后的目标和射击水平目标。 各种压制火炮在战斗中可构成直曲结合、远近结合的较完整的炮兵压制火力配系,压制和摧毁地面(水面)的多种目标。经过三十八年的建设,到一九八七年,人民解放军的地面压制火炮不但数量比较充足,而且性能较好,品种齐全。
装备形成
据一九五零年五月统计,人民解放军装备有7个国家制造的近40个型号、14种口径的压制火炮,共1.7万余门。其中绝大部分是战场上缴获的,小部分是自己兵工厂制造的。
在1300余门山炮(旧时适宜于山地作战的一种轻型榴弹炮)、540余门野炮(旧时用于野战的一种加农炮)、570余门榴弹炮中,分别有60%、80%、40%是日本一九零五年至一九三六年期间的型号。其中有的炮是由几门炮的部件拼凑起来的。60-100毫米口径的迫击炮占火炮总数的82%,山炮、野炮占总数的14.5%,榴弹炮、加农炮只占总数的3.5%。其中口径最大、性能较好的,要数美国造的M1式155毫米
榴弹炮,全军只有35门。地面炮兵侦察仪器,仅有一些旧杂式望远镜和为数很少的炮队镜、方向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从一九五零年下半年开始,中国陆续进口和接收前苏联4种加农炮、2种
榴弹炮、 1种加榴炮、 1种火箭炮、 1种山炮和4种
迫击炮,共4000余门。这些苏式火炮,虽然有一些是三十年代末定型的,性能不够先进,有的还存在质量问题,但比解放战争中缴获的旧杂式火炮性能要好。与此同时,中国也陆续生产了一些火炮。到一九五六年底,人民解放军拥有82毫米以上口径的压制火炮数量比新中国成立时增长1.68倍,其中122毫米以上口径的榴弹炮增长4.3倍。全军已有70%的压制火炮统一了品种、型号,观测指挥器材也初步配套,基本形成了步兵团、营、连以迫击炮为主要装备,步兵师以上部队以加农炮、榴弹炮为主要装备的压制火炮装备体制,从而迅速增强了陆军部队的火力。以一个步兵师装备的压制火炮为例,新中国成立时,装备压制火炮较多的师有:75毫米山炮、70毫米步兵炮、120毫米迫击炮各12门,81毫米迫击炮27门,60毫米迫击炮85门,共计148门。全师火炮一次齐射的弹丸重量为594公斤。而一九五六年的步兵师则有:122毫米榴弹炮、76毫米加农炮12门,120毫米迫击炮30门,82毫米迫击炮81门,共计135门。虽然少了13门炮,但增加了大口径火炮,其中120毫米以上口径的火炮就增长了2.5倍。全师火炮一次齐射的弹丸重量已达1070公斤,最大射程增大近5000米。
更新
一九五三年底至一九五四年初,在中央军委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部长万毅,根据中央军委领导人的意图,提出了在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自己生产解决武器装备的方案。根据这个方案的安排,先后仿制成功82、120、160毫米迫击炮和122、152毫米榴弹炮,并及时投入批量生产,陆续装备部队。至一九六二年,部队装备的国产火炮已达到火炮总数的79%,旧杂式和进口的不少陈旧火炮基本被淘汰,师以上炮兵部队实现了摩托化。
一九六二年后,相继仿制生产的122、130、152毫米3种加农炮和152毫米加榴炮又先后成批装备部队。但是,由于国防光学仪器生产能力的建设没有与火炮生产能力的建设同步进行,致使炮兵侦察、测距、指挥等器材发展缓慢,造成了仪器不能与武器配套发展的状况。国产的炮兵仪器直到六十年代初才开始装备部队,比火炮的发展大体上晚了十年。一九五八年,根据中央军委批准的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十年规划纲要,国防工业有关部门和军队科研单位开始设计新型火炮及弹药。同年十月间,副总参谋长张爱萍上将主持召开常规武器专业组扩大会议,认真审查了有关单位提出的研制项目和方案。会后,总参谋部即向中央军委呈送了专题报告,计划试制新122毫米榴弹炮、几种口径的自行加农炮和几种射程的野战火箭炮等33种新型火炮、弹药。十月底,中央军委批准了这个报告,并确定把野战火箭炮列为发展重点。从此,中国自行研制炮兵武器的工作便全面展开。一九五九年一月十六日,解放军炮兵司令员陈锡联上将在北京主持审查了军、师、团三级装备的野战火箭炮的研制方案。同年三月,几种野战火箭炮集中在国家靶场进行了综合试验。随后,张爱萍主持召开现场会议,调整落实了科研任务,确定军级大威力火箭炮的研制任务由东北地区的工厂负责,师、团级野战火箭炮的研制任务,由太原地区的工厂负责,从而改变了原来东北、太原地区工厂同时研制军级和师、’团级火箭炮的状况,促进了研制工作的开展。
到一九六三年,107、130毫米火箭炮研制成功。这两种火箭炮具有较好的战术技术性能,与当时美军装备的M91式115毫米火箭炮和苏军装备的6 M14/17式140毫米火箭炮相近。同年,63式60毫米迫击炮也研制成功。这3种火炮于一九六四年装备部队后,使人民解放军陆军部队的压制火炮体制更趋完善,迫击炮、榴弹炮、加农炮、火箭炮等炮种和口径系列基本齐全,一九六五年以后,压制火炮的发展,由发展新型大口径、远射程火炮为主,转为改进提高现有装备为主。改进提高的重点放在保持原有威力的前提下尽量减轻重量上。经过几年的努力,火炮轻型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九七一年装备部队的67式82毫米迫击炮,炮重比仿苏的82毫米迫击炮减轻34%。同年装备部队的59-1式130毫米加农炮,与仿苏火炮比较,不仅减轻了重量,提高了射速,操作使用的方便程度和火炮的机动性能也有明显改善。一九七一年,还研制成功100毫米迫击炮,炮重仅74.5公斤,作为南方部队团属火炮,其机动性能比120毫米迫击炮要好。该炮于一九七二年装备部队。但在这几年的实际工作中,有过分强调“轻型化”的倾向,对增大射程和威力重视不够。一九七一年二月,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炮兵副司令员吴信泉主持召开了炮兵武器装备科研项目的落实会议。会议确定压制火炮的发展,要重视提高精度,增大威力和射程,并重新安排了师属新榴弹炮、火箭炮、迫击炮的研制工作。会议还确定恢复一度中断了的新152毫米加农炮的研制工作。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发展新型火炮所需的新材料新技术和高能量发射药没有新的突破,加上科研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新型火炮的研制工作进展不快。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进一步明确指出,在压制火炮的发展上,要加强自行火炮的发展;在发展新型火炮的同时,要重视现有装备的改进提高和加强弹药、侦察指挥仪器的发展。按照上述要求,加快了研制进度,先后研制、仿制和改进成功一批性能较好的压制火炮和仪器,并陆续装备部队。第六个五年计划(一九八一至一九八五年)期间,装备部队的新型压制火炮有83式122毫米
榴弹炮、83式152毫米自行加榴炮、81式122毫米自行火箭炮、82式130毫米自行火箭炮。此外,还研制成功了新152毫米加农炮、273毫米火箭炮和新82毫米迫击炮,改进成功107毫米自行火箭炮。这些火炮的威力和机动性比过去仿苏的同类火炮均有显著提高。如83式122毫米榴弹炮,重量与仿苏122毫米榴弹炮相当,射程却增大近三分之一。上述新型火炮,加上七十年代已陆续装备部队的71式100毫米追击炮、改进的59-1式130毫米加农炮,形成了新一代的压制火炮系列,从而使人民解放军的开始全面更新。在此期间,压制火炮配用的发烟、照明、燃烧、宣传等特种弹,远程弹,钢珠榴弹和无线电引信及时间引信等也有较大发展,进一步改变了过去压制火炮基本上只能完成单一杀伤爆破任务的状况,增强了适应现代战场目标变化的能力和火炮的效能。在地炮仪器方面,从一九七九年起,一方面抓紧已定型产品的生产,加强新产品的研制,同时从国外引进一些先进的仪器器材陆续装备部队,使炮兵部队有了可见光测距机(亦称光学测距机)、激光测距机、活动目标侦察校射
雷达、炮位侦察校射雷达、改进型声测站、射击诸元计算器、射击指挥系统、炮兵专用通信设备、测地连测车和气象雷达等仪器装备,初步形成了光、声、电结合的侦察、指挥、保障装备体系。人民解放军装备了这些火炮和弹药、仪器后,压制火炮的火力、机动性和反应能力得到较大的加强,炮兵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九八三年,全军装备的122毫米以上口径的加农炮、榴弹炮和火箭炮数量,比一九七一年增长65%;摩托化步兵师建制内的最大口径压制火炮的射程比一九七一年增大45Sd,全师压制火炮发射管数达684管,一次齐射弹丸总重量和有效杀伤面积,比一九七一年分别增加108%和89%。炮兵部队拥有较多的侦察手段,提高了全天候、较远纵深侦察保障能力。炮兵营、连的射击指挥可实现半自动化,计算作业速度比过去手工操作提高6-7倍,精度提高 1倍以上,火力的反应速度大为提高。步兵团以下部(分)队的压制火炮在增大射程、威力的情况下,保持了较好的机动性,既有便于伴随步兵作战的轻便火炮,也有车载和汽车牵引的射程较远、威力较大的火炮。师以上部队装备的自行火炮逐步增多,机动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此外,在六十年代,中国还自己制造了双管130毫米海岸炮系统,逐步取代五十年代从苏联进口的76.2、100、130、152和180毫米口径的单管海岸炮(其中76.2毫米单管海岸炮系美式火炮)。这个海岸炮系统配有雷达、测距机和指挥仪,射击精度高、射速快、火力猛。它的服役,增强了人民解放军的海岸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