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兴祖,
清朝官员,他于1665年4月2日至1665年7月4日期间,奉旨接替
李栖凤担任
广东总督。全名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
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的该官职,是
广东地区之最高统治者,亦为清朝
封疆大吏之一。 1665年,该官职再度改制,其名称改为
广东广西总督,职权亦恢复1661年之前的兼摄
广西地区政务。而卢兴祖亦为新职称的首位官员。
顺治十四年,迁
大理寺少卿。顺治十八年五月,擢
广东巡抚。疏言:“粤东近闽、漳,海氛出没,当设守御。臣有壮丁百、马百,乞带往以补标兵老弱,无格外费,而得实用。”部议如所请。
康熙四年二月,迁
广东总督。四月,疏言:“屯田每亩起科三斗或二斗零。明时给军听取佃,是以责重而倍收。我朝汰军为丁,计田而赋而屯丁,即民户屯粮多。民粮十之九过重难
徵,请敇议照民田输纳,永除屯困。”下所司知之。五月疏言:“水师战一守二,守惟事帆浆,战则专攻击,百人登舟御寇,止三十人接应势寡,请改为战守各半。”得旨俞允。六月,疏言:“省会面海居中,四应非船不济。从前设防、侦勦,皆拨用同城水师哨船。今
水师提督移驻顺德,
总兵分驻
广海、新安,无船可调。请于臣标增哨船十二,水兵六百,守备、千总各一。”部议,哨船如所请行。水兵于督标选委,守备、千总毋庸增。七月,疏言;“营汛分布要隘,必有统率而后力专,广属诸讯,隶水师镇。自镇臣分左右路,水陆不能兼辖,营自为汛,势殊涣散。请将三水、龙门、
从化、
增城、顺德等营属广州城守都司辖。新宁营属新会游击辖,庶事有专责,讯守分明。”从之。寻裁
广西总督,命兴祖兼制。八月,疏言:“广西归并广东,
总督仍驻肇庆,城内有协、镇将军驻札,已无隙地。今臣标移驻,请移将军驻省。”议如所请。
时迁南洋
总兵入内地,兵民乏资,兴祖倡率,捐银安置。寻疏言:“南洋为全潮门户,奉旨勘议村庄迁内地外,其应留者,附并海阳为便。至汛地尤冲险,议设游击一、增守备一、把总二、兵千、船二十属潮州镇辖。又自郡城达南洋,原定以急水为出入之口。凡粮运仍令该管文武照票稽查。”下所司知之。五年八月,疏言:“粤西土司,昧沦嗜利,争替袭连年不解。教化莫过学校。请将土司俊秀子弟在附近左右两江诸府县肄业考试。其文义通达者每县区二名入学,俾知观感,争端亦足止遏。”下部议行。
《
钦定八旗通志·卷二百一·人物志八十一》:卢兴祖,汉军镶白旗人。顺治三年由国子监官学生授工部启心郎九年。
卢兴祖有一女,卢氏,为
纳兰性德的原配夫人。康熙十三年嫁与纳兰性德,是年18岁,三年后产下一子,名为海亮,一个月后因产后遭风寒而亡,从此纳兰“悼亡之吟不少,知己之恨尤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