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是清朝特有的一种防御、管理设施,它在清代的社会治安、生产、资源管理,以及边防建设、疆域形成等方面均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简介
亦作喀伦、卡路、喀龙,为“台”或 “站”的满语音译。卡伦由于任务、作用、设置地点和条件不同,有多种形式。如战时“营前卡伦”,负责警卫和探察敌情;皇帝专用猎场的“围场卡伦”,专门负责围场警卫;在禁区、山场、矿山设置的卡伦,负责查禁私人采伐捕猎;设置于山川要隘处的卡伦,负责维持秩序,保证交通安全,稽查逃人,解送马匹,护送贡物,传递文书等;在一些游牧部落设置的卡伦,则各有地段,防止牧民越境放牧,避免发生纠纷;在边境地区设置的卡伦,则是为了保卫边疆,巡查国境。卡伦驻地和驻守的时间也不相同。有些卡伦常年设置,驻地不变;有些卡伦虽然常年设置,但驻地随季节变更。如
西北地区管理牧区的卡伦,随着牧民的迁徙而按季节变更驻地。还有一些卡伦虽然驻地固定不变,但设置的时间则按季节确定。如
东北地区查禁私入禁区采参、捕猎的卡伦,西北地区某些渡口卡伦等,有的季节设立在固定地点,而在另外季节则撤回。这些不同的卡伦其称谓也有不同,在东北有常设和堵设之分,在西北则有常设、移设和添设之别。
各种卡伦根据各自的任务,有的在固定地点守望,有的在一定范围内巡逻。有些相近的卡伦则组成网络,在适中地点设立标志,各卡伦官兵按规定路线巡查,到设有标志的地点会哨,交换筹牌。这种路线叫“开齐”。边境卡伦或设在边境附近,或离边境较远。官兵或沿边境附近巡逻,或沿着距边境一定距离的固定线路巡查到边境。因此,边境卡伦的位置及其巡逻线不同于边界线。
卡伦的设置
清初,清政府就在我国东北、蒙古地区设立卡伦。卡伦形成完整的巡守制度,始于公元一七二七年。清政府在平定我国
准噶尔部叛乱过程中,开始在我国西北地区设置卡伦,一七三一年前,清政府就设立了西北两路卡伦。一七五四年在
科布多增设卡伦。一七五五年以后,清政府开始在北疆
伊犁、
塔尔巴哈台等地区大量设置卡伦,接着在南疆陆续设置了一系列卡伦。
清代新疆卡伦的变化,大体分四个阶段。一七五五年及其以后不久,是新疆南北两路卡伦有计划地建立到形成体系阶段。一八二八年清政府平定
张格尔叛乱后,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卡伦。一八六四年,沙皇俄国政府威逼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侵占了新疆数十座卡伦。一八七七年,清政府粉碎阿古柏入侵后,在帕米尔地区设置了苏满、六尔阿乌、图斯库尔、黑孜吉牙克、巴什滚伯孜、阿克苏睦尔瓦、塔克敦巴什,雅尔特洪拜、阿克塔什、伊斯里克等十座著名卡伦,加强了对帕米尔地区的戍边巡守。
清政府在新疆共设立二百五十多座卡伦分南北两路。北路卡伦分布在
斋桑湖北、额尔齐斯河西岸的辉迈拉虎卡伦(今苏联
巴特)以南,天山以北,
巴里坤以西,伊犁所属
特穆尔图淖尔(今苏联
伊塞克湖)以东等地区。南路卡伦分布在天山南脉以南,和阗河两岸,哈密以西的喀什噶尔、
乌什、英吉沙尔、叶儿羌、和阗、阿克苏、喀喇沙尔、吐鲁番等地区。可见卡伦贯穿新疆东西,遍及天山南北,作为治安工具设立于各行政区域的山川隘口、重要通道上。这些卡伦与边界无涉。清代新疆卡伦可分为三种类型。
常设卡伦。长年不移,固定驻守在一地者,谓常设卡伦。例如伊犁将军所在地的伊犁重镇需要长年派兵驻守警卫,所以在伊犁四周重要通道隘口,设立了博罗呼济尔、崆郭罗鄂伦、塔勒奇、干珠罕、沁达兰、春济、安达拉等二十七座常设卡伦
移设卡伦。住卡官兵,有时在此处,有时向彼处,或春秋,或春冬,或冬夏,两季递移,或春夏秋三季递移,谓之移设卡伦。即一支官兵,在一定的季节在甲地执行任务,而在另一季节则移往乙地执行任务。其递移的地点,历年都是固定的。这种卡伦多数是管理游牧,随
游牧民族于不同季节逐水草迁徒。例如,我国一部分
哈萨克民族夏季游牧在
斋桑湖西部、布昆河哈尔巴哈河流域,
塔尔巴哈台所属北路夏季卡伦,就设置在斋桑湖西北,从辉迈拉虎卡伦,经布昆卡伦、哈尔巴哈卡伦至哈巴尔阿苏一线。冬季,这部分哈萨克转移到斋桑湖东部、东南部游牧塔尔巴哈台所属北路冬季卡伦就移设于斋桑湖东南,即从喀喇额尔齐斯河南岸的玛呢图噶图勒干(今苏联阿克求别)卡伦至布尔噶苏(布尔噶苏台山口)卡伦一线
添撤卡伦。在固定的地点,按季节设撤的卡伦,称为添撤卡伦。这种卡伦,除在伊犁河、察林河沿岸担负季节性的侦察了望任务外,还警卫采玉、矿山、屯田等季节性的生产场所。例如伊犁西南达尔达木图、厄莫根多罗图屯田处,“回人耕作时派
伯克二,兵四十,前往驻防,收获后离田五十里内,筑小土城,令其移驻防兵裁撤。
常设、移设、添设三种卡伦,只是值勤任务不同,设置时间在一年内长短不等(或长年驻守,或按季节移设,或按季节添撤)。各种卡伦年年都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卡房驻守,都有清朝官兵,包括
满族兵、
索伦兵、锡伯兵、
察哈尔兵、厄鲁特兵等十名至三十二名守卫,守卡官兵三至五年更换一次卡伦则领以前锋校、骁骑校,而以侍卫统之卡伦侍卫,由清中央政府选派。各卡伦由伊犁将军委派各地区参赞大臣(或领队、或办事大臣)管辖。各地区卡伦的设撤,是按清朝中央政府命令执行的。例如在平定
大小和卓叛乱过程中,乾隆皇帝命令:“凡贼可逃之路自必安设卡座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喀喇沙尔卡伦的防范作用失去了,清政府命令“哈喇沙尔诸卡俱撤卡伦设置地点的更换,以及巡查路线的改变,都得报请清朝中央政府批准塔尔巴哈台北路冬、夏卡伦,从十八世纪五十年代设立,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后期被沙皇俄国侵占,一百多年来年年冬夏递移,往返设置,林立于斋桑湖周围。这说明,新疆的移设卡伦、添撤卡伦都是稳定的,年年驻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