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场
江苏省南通市国营农场
江苏省国营南通农场位于东经121度48分,北纬31度51分。地处长江下游,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约15公里处。世界上最长的斜拉索桥苏通长江大桥在南通农场十七连入江与苏州常熟市接通。
基本简介
南通农场1957年秋,由南通县委和南通人民政府组织垦荒大军对沿江芦苇滩进行围垦。1958年3月正式建场。当时总面积为15692亩。后又进行了多次扩垦。扩垦后总面积达到80400余亩。后因江流冲刷,而保坍措施未跟上,坍塌5800余亩。一九七四年起,在江苏省水利厅、南通市、县水利局及省农垦局的支持下,农场全力保坍,控制住坍势,形成现状。
南通农场东西长13.5公里,南北宽9公里,面积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9700亩,水面1800亩。
交通
西、南面濒临长江,沿江岸线长10.8公里,江面辽阔,近岸水深,可建造万吨级深水码头和大型火力发电厂。江海河穿越场内,直通长江,交通方便,水路联运可达全国各地。东面与海门市三和乡交界,东南与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相邻,北面与南通县南兴、竹行、新开乡和南通县种蓄场接壤。一九六五年省军区在南通农场西南沿江围垦组建的省军区东方红农场,与南通农场的14、17、20、24大队接壤。
人口
农场现有总人口14836人(1987年底),其中职工9028人。建场初期(1958年)职工256人,以后逐年由南通县移民。1964~1974年,农场先后接收安置了来自南京、徐州、苏州、无锡、镇江、常州、连云港、南通、扬州
等市县插场知识青年3000余人,一九七〇年全场人口最多达20794人。
从1964年到1974年,农场接收和安置了苏州常州无锡南京扬州徐州连云港及本市城镇知识青年三千余人,知识青年到农场后,开始安排在条件比较好的二分场,以后随着人数的增加,各队都先后安置了知识青年参加生产劳动,知识青年经过锻炼,先后有107人参加了农机队伍,156人担任了教育工作,有200多人进入了大队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知识青年在1978年至1979年回城比较集中,据统计,回南京的有92人,回苏州的有1548人,回镇江的101人,回无锡的200人,回常州的755人,回南通地区的649人,另有一批青年在农场成家立业。
历史沿革
一九五七年
夏,中共南通县委、县人委决定围垦大成镇南面的江边滩地,派出时任县农工部副部长徐志明,县交通局局长黄达,县水利局袁允阁等作了实地勘察测量,同年秋冬,成立“围垦工程总队部”,由副县长蔡其生兼任总队长,县委副书记黄士敏兼任总队政委,徐志明、陈锦康任总队副,带领民工进驻大成乡进行首期围垦造田工程。
一九五八年
三月,中共南通县委、县人委决定成立“南通县国营农场”,四月,县人委任命张德仁同志为农场场长。
一九五八年底,原南通专区三余棉场、南通县江边农场、姜灶农场、石港农场、河口农场平潮拖拉机站先后撤销,人员设备等与南通农场合并。原同南通农场相邻的江边农场合并以后,改为第六生产队。农场下属六个生产队、一个机耕队、一个修配厂、一座砖瓦窑、一个副业队,场部机关设在现农机修造厂内。
建场时,场机关行政机构设有文(秘)书室、财务室,农场的生产行政归属南通县直接领导。
一九六〇年
农场生产行政隶属江苏省农林厅国营农场管理局(后改名为省农垦公司、农垦局)领导,“南通县国营农场”亦更名为“国营南通农场”,场部机构设有生产科、财务科、机务科、组织科、基建办公室。
一九六五年
经过几次扩垦,增加了人员和耕地面积,场部机构增设了办公室、多管科、政治处(包括组织、团委、人武部、妇联),下属单位增加到二十四个农业生产队、划分为四个分场(片),直属工业单位有修配厂、砖瓦厂、加工厂和轧花厂。
一九六六年
冬,“文革”兴起,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受冲击,场部机构先后瘫痪,名存实亡。
一九六七年
四月,经南通军分区批准,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国营南通农场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下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
一九六八年
三月,经南通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国营南通农场革命委员会”,同年九月,军管会撤销。
一九六九年
三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场,着手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并组织接收苏州、常州、无锡、镇江
、扬州、南京、徐州、连云港及南通地区的插场知识青年,同年十一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四师二十三、二十四团”,(二十三团于一九七〇年十二月撤销,人员迁往江苏省金湖县运西农场),党政关系与南通县脱离,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领导,二十四团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三大部处,下设生产股、管理股、军务股、组织股、宣传股、保卫股、财务股、物资股和机运股。
一九七三年
增设了副业办公室。场部机关亦于一九六九年十一月西迁。下属单位设有九个营、三十八个农业连、八个机耕连、十一个工副业单位、直属警卫连、一中、二中、医院、兽医站。
一九七五年
八月五日,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四师二十四团奉令撤销停止办公,经江苏省农垦局批准,由郭鸿义、周伟森等组成五人领导小组,负责农场日常工作。
一九七六年
九月,经南通地区农垦局批准,恢复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常委会”。场部机构调整设立了办公室、农业科、财务物资科、基建办公室、工副业科和政工科、保卫科,下属单位由九个营调整合并为六个分场和场直工副业。
一九七七年
十月,恢复建立了人民武装部。
一九七八年
三月,经过恢复性整顿,下属六个分场调整合并为五个分场,一九七九年三月,二三分场合并为二分场。
一九八〇年
四月,场部单独设立了劳动工资科、农机科,同年十一月,增设了“供销经理部”,原工副业科划开,分别设立工业科和副业科。
一九八一年
四月,原基建办公室改设基建科。
一九八二年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成立南通农场教卫科。
一九八三年
全国普查地名时,一分场取名中心分场,二分场取名长洪分场,三分场取名大明分场,四分场取名江边分场。
一九八四年
企业整顿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场部机构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场机关设置有:办公室、农业科、农机科、工业科、多种经营科、供销经理部、劳动工资科、计划科、财务物资科、基建科和组宣科、教育卫生科、保卫科、人武部和工会(筹建),同年十一月,先后撤销工业科、农业科、农机科、基建科、供销经理部、多种经营科。成立工业公司、物资运输公司、农业服务公司、农机服务公司、建筑安装公司、多种经营公司、商业服务公司,同时,办公室改为行政办公室、劳资科撤销归属行政办公室、组宣科改为党委办公室、教卫科撤销,党委办公室兼管教育卫生工作,财务物资科改为财务科,成立计划科,十二月,原第二中学附属小学改为“南通农场中心小学”,负责领导各大队小学的行政与教务工作。
一九八五年
五月,在江苏农垦系统中第一个实行场长负责制,袁象耕被省总公司党委任命为首任有任职期限的场长。七月,建立场公安派出所。
一九八六年
一月,计划科、财务科合并为计划财务科,二月,建立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科(院科合并),十月,撤销农业、农机、多种经营三个公司,改设农业办公室。
一九八八年
二月,又恢复成立场多种经营公司。
二〇〇一年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通州市的观音山镇、小海镇、竹行镇、通州市良种场划归南通市崇川区管辖;将通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南通农场(隶属省农垦集团公司)、东方红农场(隶属省军区)划入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区域。其中:小海镇、竹行镇、良种场、种畜场整建制划进市区并委托富民港办事处管辖,南通农场(省属)和东方红农场(省属)划入富民港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内。
二〇〇九年
四月五日,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苏州南通跨江联动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中新苏通合作开发园区建设,南通市人民政府与省农垦集团公司签订协议,决定将农场35平方公里土地分两期移交给苏通科技产业园区。
二〇一二年
一月,南通农场农业资源整合分离,成立江苏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十月,南通农场社会管理职能移交苏通园区,成为江苏农垦第一个完成社企分离的农场。
二〇一三年
七月,苏通园区挂牌成立江海镇区社会管理委员会。
十一月二十七日,经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农场经营性资产整合重组改制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民系.百度百科.
南通农场.江苏农垦信息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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