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公司,1712年前后以对南美和太平洋诸岛进行贸易的名义在英国成立。公司的真正目的是从事国家证券的投机。它从政府那里得到了一系列的特权和垄断权。它有权发行国家有价证券,从事大规模的投机活动。
1711年建立时是一合股公司,由财政大臣哈利为首的国债持有者以债券为股本建立。独占英国对西班牙所属美洲殖民地的贸易,并承办部分低利率国债。但根据结束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乌得勒支和约》,仅从西班牙获得每年将一船黑奴卖到西属美洲殖民地的权利,为期三十三年。转而从事金融投机业。1718年国王乔治一世任公司董事长,信用大增,提出承包全部国债的计划。该计划于1720年2月经议会修改后通过。为进一步搜罗资金,大量发行股票,并提出种种诱人的诺言,一时在社会上掀起购买其股票的热潮,同年8月股票价格上涨1000%,获利甚丰。但不久即被怀疑为骗局,股票价格大跌,至12月跌至124%,许多投资者破产,此事件被称作“南海泡沫”,牵涉有许多政府官员受贿和参与投机。在沃尔波尔主持下,将其股金转给英格兰银行和
英国东印度公司。但该公司并未撤销,1750年以后停止与西属美洲的贸易,以后直至1856年它只是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