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坐落在国家级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美丽如画的
青山湖旁,是全国
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层先进单位 ,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系统 。
机构简介
市局由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而成,现设有13个行政科室及事业单位,下辖11个县、区征管分局和5个直属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00人,约占全省国税系统总人数为的1/8。其中,中共党员727人占51%,45岁以下人员占9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6%;现有县区(分)局班子成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市系统副科级(含)以下机构为195个,副股级以上
领导职数为496名。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制定机关和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政策;负责税收综合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理重大税务案件的处罚听证;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会审税收规范性文件;负责税法普及宣传工作;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实施流转税及车辆购置税等税种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推广和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负责实施所得税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管理及税收征管资料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农村税收征管;负责纳税服务、纳税信用等级管理;负责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务代理监管工作。
6、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7、收入核算处。负责全市税款征收信息集中处理工作;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负责税收会计核算;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调查、测算和重点税源管理;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负担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
8、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9、国际税收管理处: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税系统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服务与管理及重点案例核查工作;负责全市国税系统反避税调查、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及重大跨境税源的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税系统“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国税系统国际税收协作和港澳台涉税事务协调管理;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
10、财务管理处。负责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物资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核算及管理;负责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工作。
11、人事处。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任职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提出对拟离任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内容,运用审计成果;办理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工作。
12、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3、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14、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15、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6、信息中心。负责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及管理;负责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构建和管理计算机网络;维护网络安全;管理和维护信息设备、软件和综合数据库;负责“金税工程”的网络畅通、数据管理和技术工作;参与组织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及技术培训工作;协助税控器具的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1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
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直属单位
稽查局: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及考核,制定、落实全市稽查工作制度;负责举报案件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受理、转办、查办和督办,组织对所辖县(区)国税局已结稽查案件的复查;负责对南昌市局查处的涉税案件的审理,并按规定将重大涉税案件上报南昌市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负责组织、协调、督办本市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和税收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本市稽查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情况反映及报表上报工作,对省局下拨的稽查办案专项经费提出分配方案,监督各地按规定管理;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全市稽查案卷、稽查人才库、税务检查证的管理工作,协助教育部门组织本市稽查人员培训工作。
大企业局:负责城区大型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征收局:负责贯彻执行涉外税收法法规;实施反避税调查和处理跨国税务事项、国际税收协定管理、国际税务会计与交流、预提所得税管理;大型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负责南昌市范围内所有车辆和四县除摩托车、农用车以外其他车辆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
业务范围
目前,该局征收管理的主要有7个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海关部门代征的关税,此外,还办理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
工作业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市总户管数41767户 ,其中企业户数 18100户 (分支机构户1249户),个体 23667户 。伴随
南昌生产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全市国税系统组织入库的税收收入规模和质量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和跨越。南昌国税收入在1999年实现20亿元“首次突破”的基础上,2000年税收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
大关,实现31.96亿元,同比增长53。6%;2001年,各项税收收入达37.97亿元,同比增长17%;2002年又冲击了40亿元大关,累计组织各项收入42.39亿元,同比增长11.6%;南昌国税收入占全省国税比重由1999年的29.8%,提高到2002年的37.84%,3年内比重增长了8个百分点,收入比重已占全省国税总量三分之一强。2006年,全市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 入83.5亿元 ,同比增长20.86% 。全市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将继续为实现2010年120亿元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获得荣誉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
南昌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围绕南昌经济发展规划,强化税收征管,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南昌经济发展;根据经济税源和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中央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的征管和稽查工作,做好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受理
税务行政复议;
(四)负责全市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全市国税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各县区
国税局领导班子;
(九)负责全市国税系统
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做好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
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组织税收政策法令的宣传;承办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龚云斌(党委书记、局长)
邓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郑晓辉(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陈国富(党委委员、副局长)
裘以华(党委委员、副局长)
邱明(党委委员、副局长)
曾辉(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炳生(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延敏(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俊(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剑(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振峰(党委委员、副局长)
钟绪林(党委委员)
余国良(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