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褚伯秀撰。伯秀,杭州道士。是书成於咸淳庚午,前有
刘震孙、
文及翁、
汤汉三序。下距宋亡仅六年。周密《
癸辛杂识·後集》载,至元丁亥九月,与伯秀及王磐隐游阅古泉,则入
元尚在也。
其书纂
郭象、
吕惠卿、林疑独、
陈祥道、
陈景元、王?、刘概、吴俦、
赵以夫、
林希逸、李士表、王旦、范元应十三家之说,而断以己意,谓之管见。中多引陆德明《经典释文》,而不列於十三家中,以是书主义理,不主音训也。
成玄英疏、文如海《正义》、
张潜夫《补注》皆间引之,亦不列於十三家,以从陈景元书采用也。
范应元乃蜀中道士,本未注《
庄子》,以其为伯秀之师,故多述其绪论焉。盖宋以前解《庄子》者,梗概略具於是。其间如吴俦、
赵以夫、王旦诸家,今皆罕见,实赖是书以传。则伯秀编纂之功,亦不可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