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是依法设置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产(商)品质量检验服务,对授权范围的产(商)品质量进行检验、仲裁检验与鉴定、生产许可、安全检验,对在用产品安全性能与质量进行评价。经过20多年的建设,已形成一定规模,在江苏省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
该院拥有仪器设备资产2513余万元,仪器设备766台套,固定资产5500万元,检验用房面积7600平方米。该院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承检能力为食品、建材木材家具、纺织服装皮革、化工化学、电器电工、电子通讯、金银箔珠宝、轻工及文体用品等八大类2017项。拥有超净工作室、
微生物实验室、
恒温恒湿实验室、物理力学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耐久性能实验室、电子电器高温室、环境实验室等一流检测设施。
该院现有职工138人,其中在职的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24人,工程师39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9人,在读硕士6人。该院拥有中国实验室认可评审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国家注册珠宝师、国家珠宝玉石分级检验师、国家注册评茶员、国家注册品酒师、3C评审员等各类
专业技术人员。
近两年,质检院承担了两个
国家科研项目,起草制定了10个国家标准、10个地方标准、6个行业标准,并承担了《沙门氏菌和副溶血性弧菌在食品中污染状况及快速检测方法研究》、《江苏省砖瓦产品掺渣达标基础条件的研究》等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和南京市经委的科研课题。04年以来,质检院参加APLAC亚太地区组织的能力验证、国家认可委组织的能力验证和长三角地区等省级以上组织的实验室的比对95项次234个参数,均取得满意结果。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鑫宏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享念饮品有限公司制造的核桃乳(植物蛋白饮料),油酸/总脂肪酸检出值为35%,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28%)高出25.0%;亚油酸/总脂肪酸检出值为40%,比国家标准规定(不低于50%)低20.0%;亚麻酸/总脂肪酸检出值为1.4%,比国家标准规定(不低于6.5%)低78.5%;(花生酸+山嵛酸)/总脂肪酸检出值为3.3%,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高出15.5倍。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