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研项目
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达或委托高等学校及科研单位进行研究的科研项目
国家科研项目是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达或委托高等学校及科研单位进行研究的科研项目。一般为涉及国民经济发展、科技及社会进步或国防建设的重大的关键性研究项目。分为三种:(1)国家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与开发;(2)国家重大中间试验;(3)重大科研补助项目等。确定的程序与管理方式为: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长远规划及科学家、专家的建议,提出年度的科研项目大纲或科技发展蓝图,各部门、各地方据此提出选题和承担项目的意见,并提出计划任务书或合同文本草案。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同行评议,进行科学技术评价及经济论证。通过后,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该项计划任务书或合同文书,并决定资助的经费和物资。最后编制汇总全国的科学技术项目表,经批准后下达各地方、各部门实施。国家项目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为甲方,项目承担单位为乙方,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为丙方,签订合同。甲方按合同拨给项目承担单位必要的经费和物资。项目完成后,由任务承担单位按合同规定向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合同进行的总报告,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验收鉴定。成果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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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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