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印章(1923年~2018年11月12日),男,原名单荫樟,江苏萧县赵庄镇单庄(今属
安徽)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广州军区原副政委。1985年9月22日在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增选为第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曾获三级
独立自由勋章、二级
解放勋章。
1939年任苏鲁豫支队宣传队副队长,1940年任新四军
第三师团教育股股长。
解放战争期间任东北民主联军营教导员、师组织科科长,第四
野战军团政治处主任。参加了
四平保卫战和辽沈、广东、海南岛等战役。
1962年毕业于高等
军事学院。后历任海南军区政治部主任、军区副政委,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1985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委员、
沈阳军区政委
刘振华,中共辽宁省委第一书记郭峰、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左琨在锦州主持召开了辽沈战役纪念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了辽沈战役纪念馆建馆的指导思想和设计方案,以及领导工作机构、资金筹措等问题。
广州军区副政委单印章代表广州军区参加了会议。单印章同志积极为为辽沈战役纪念馆筹建工作出主意、想办法,为辽沈战役纪念馆前期的筹建做了很多重要工作。
单印章出生于1923年,江苏萧县(今安徽萧县)人,1938年参加八路军,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出任苏鲁豫支队宣传队副队长。一年后,单印章调任新四军三师七旅任团教育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单印章历任团政委、师政治部主任、一二七师政委、海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等职。从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毕业后,单印章先后担任了海南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1975年出任广州军区副政委,1985年增选为中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