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邮政总局
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下辖部门
华北邮政总局成立于1938年8月,为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下辖部门,兼营邮政和金融业务。汪逆建立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后,改隶华北政务委员会
管辖区域
华北
主要职责
1938年8月15日,伪『邮政总局』在北平成立,直属伪『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统辖北平、河北、山西、河南等五个邮区,总局副局长由日本递信省派来的递信事务官担任。并由日籍人员担任要职,以劫夺邮权,原华北各地邮政所辖局所均被日伪控制。
自1941年6月开始,伪华北邮政总局发行仿烈士版邮票以及分别加盖“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苏北”、“华北”字样等邮票。不断适应日本侨民、军政人员的需求,密切了与伪满洲国、伪蒙疆的邮政联系。
1942年7月,伪『邮政总局』改名为『华北邮政总局』,以示“尊重中央”,与汪伪政权的邮政总局相区别。各地所属各级邮政管理的组织亦做相应调整。
1942年7月16日,伪华北邮政总局正式办理华北邮政人寿保险业务。并公布《华北邮政人寿保险暂行办法》(共35条)。试办3000元联银券以下的人寿保险业务。客观上具有政府专营、简便稳固、保费低微等优点,吸引了不少百姓参加。但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失败和伪政权的垮台,这些保险单自然没有兑现。
抗战胜利后,1945年8月26日国民政府交通部颁布《收复沦陷区邮政紧急措施办法》、《接收收复区及光复区邮政办法》。交通部邮政总局奉命接收了伪华北邮政总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1 07:32
目录
概述
管辖区域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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