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率作为一个
客观指标,它的意义主要在于:①反映了
受教育者接受高一层次
教育的机会;②因为只有取得
毕业证书(即全科合格)的毕业生才具有报考高一级全日制学校的资格,所以它反映了当年某阶段教育毕业生的
质量符合高一级
全日制学校入学标准的
比例,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
毕业生的
优秀率;⑧是一个客观的
质量指标,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某阶段
教育质量的客观结果。
正因为
升学率在一定意义上只反映了某
阶段教育质量的客观结果,而不能全面反映取得这种结果的过程,所以这种结果既可能是通过贯彻国家的
教育方针、加强教育和
教学管理与科研等正确途径取得,也可能是通过其他各种违反教育客观规律等不正确的途径取得。因此,在大面积提高全科
合格率的
基础上取得较高的
升学率,那么就不仅反映了某阶段教育或某些学校具有较高的质量,而且反映了相应的
教育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效益。相反,如果升学率是通过其他各种违反教育客观规律、损害其他多数
受教育者的
健康发展等不正确的途径取得,那么那种升学率反映了某阶段教育或学校的
工作不符合我国
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不符合包括广大升学者在内的
受教育者的根本利益、不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需要。
在升学考试制度和办法尚不能全面反映受教育者的各方面
发展水平时,升学率难以成为衡量教育或学校质量的唯一指标。同时,升学率对具体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不同的学校具有不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