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什叶派主要支派之一。是
伊朗的
国教。尊奉
阿里及其直系后裔中的十一人为
伊玛目,并认为第十二代伊玛目穆罕默德·
马赫迪是“隐遁伊玛目”,被安拉置于人所不知的地方,将来会以救世主的身份重现,在人间建立正义和太平盛世。该派认为,第十二代伊玛目穆罕默德·马赫迪“隐遁”后,相继出现过四个代言人,只有他们才知道隐遁伊玛目的去向,并称,从穆罕默德·马赫迪隐遁到第四个代言人逝世期间的几十年为“小隐遁时期”。第四个代言人去世后,便进入“大隐遁时期”。
什叶派以拥护
阿里及其后裔担任
穆斯林的领袖──伊玛目为其主要特征。后因内部意见分歧,又相继分化出凯萨尼派、
栽德派、
伊斯玛仪派、十二伊玛目派,各有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教义学说。十二伊玛目派是什叶派中的温和派、主流派,活动中心主要是
伊拉克和
波斯。 945年艾哈迈德·穆伊兹·道莱带兵进入
巴格达后,控制了
阿巴斯王朝的哈里发,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十二伊玛目派发展的措施。次年正式规定纪念
阿舒拉日和卡德尔·胡姆节(即纪念
穆罕默德指定阿里为继承人之日,
伊斯兰教历12月18日),修缮了什叶派一些伊玛目的陵墓和清真寺,允许什叶派的宣教师在清真寺讲演宣教等,使得十二伊玛目派在伊拉克南部和波斯一些地区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和发展。
1502年,波斯人建立了
萨法维帝国,该派被定为国教。国家以行政手段推行该派的教义和政治主张,遂使波斯大多数穆斯林改宗十二伊玛目派。同时该派教义传播到穆斯林甚至在印度教徒中也有影响。该派的宗教领袖从萨法维帝国以来一直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形成很重要的社会力量,对近现代伊朗社会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四代伊玛目阿里·栽因·阿比丁的《叩拜集》和谢里夫·利达所编辑的阿里言论集《辞章典范》是该派领袖的重要著作。《辞章典范》一直被十二伊玛目派认为是仅次于《
古兰经》和圣训而备受尊崇的经典。《叩拜集》因收录了许多文词优美、句型典雅的祷文而被称为“先知后裔的圣诗”。该派在
布韦希王朝时期编录了有关什叶派的圣训教法典籍四大圣训经。这四部典籍中所收集的圣训,其内容与逊尼派的六大圣训集多有相同之处,但逊尼派以先知主要门弟子的传述为依据,而十二伊玛目派则主要以先知的家属,首先是阿里家族的传述为依据。此外,他们的圣训集中除辑录先知的言行外,还辑录了阿里及其他伊玛目的言行。这四部典籍对什叶派的教义和教法学,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和阐述。后来,该派神学家把伊本·西那的哲学、伊本·阿拉比的苏非主义思想与什叶派思想相结合,出现了几位颇有影响的“灵知学”及“神智学”人物,如阿里·本·达马斯和
纳西尔丁·图西等,后者的《信仰分析》是反映其哲学思想的重要著作。萨法维帝国时,该派哲学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帝国后期出现的宗教学者中以穆罕默德·巴基尔·马吉里斯最为有名,他维护该派教义,反对苏非主义思想,他的代表作是《
光的海洋》。
该派相信伊玛目是安拉通过先知指定的,先知逝世后则通过前任伊玛目指定。伊玛目有三种职能,即管理全体
穆斯林;解释教义和教法;作为精神导师指引人们理解经典及各种事物的内在含义。认为宗教问题上的是非,只能通过伊玛目的教训来明辨,因为伊玛目蒙安拉保祐,不会犯错误,更不会犯罪。伊玛目是凡人接近安拉的中介,没有他的说情,不能得救。伊玛目是宗教和政治的最高领袖。教法上分为乌苏里派和
圣训派两个学派。乌苏里派占主导地位。该派主张在“大隐遁期间”,教法学权威作伊玛目的代言人行使伊玛目的某些权力,如解释教法,创制法例,劝化众生,监督社会等。每一个穆斯林必须追随一位在世的教法学权威。
十二伊玛目派除朝觐天房外,还重视晋谒先知和伊玛目的陵墓,每年有不少信徒去伊拉克的
纳贾夫、
卡尔巴拉和伊朗的
马什哈德、
库姆等圣城悼祭以身殉道的伊玛目及其亲属。该派穆斯林除交纳“天课”外,对
农产品还要交纳
五一税。该派同什叶派其他支派一样,准许实行临时婚姻制,并允许信徒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隐瞒自己的信仰,以保存自己,这被称为“
塔基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