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和投资、价格管理,指导全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经济调节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贯彻落实自治区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分工申请国家、自治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和安排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备案项目。规划全市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布局,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初审转报重大项目。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推动实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 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本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价格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定价权限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实施价格听证、价格监测、价格成本监审。会同财政部门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县(区)价格管理工作。
(十五)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全市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 、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市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数字北海建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十七)起草大数据发展、数字北海建设领域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市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市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十八)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北海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北海建设的意见建议。
(十九)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市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二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产业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负责统筹全市产业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负责信息化、数字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二)管理全市粮食储备,负责全市储备粮食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市粮食和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粮食产业发展。根据北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投资项目。
(二十三)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对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行业指导。
(二十四)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主要职能: 研究国民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分析国防经济宏观运行情况,对国防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协调有关国防建设问题;衔接与国民经济有关的国防动员规划、计划;协调重大项目的平战结合。
农村经济发展科
主要职能: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渔业、畜牧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规划;衔接和平衡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负责提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渔业、畜牧等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和自治区拨款的农林水的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农林水和畜牧水产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或审核上报,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提出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示范项目; 负责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提出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提出水利、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专项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
重大项目建设科
主要职能:研究提出年度北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北海市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计划,组织北海市层面的重点项目新开工;协调自治区统筹推进和北海市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全市大中型
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的建设; 负责向市金融机构推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北海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经济贸易科
主要职能: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总规模、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防范外债风险对策建议;负责提出利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策贷款、
国际商业贷款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组织市有关部门拟定和发布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汇总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境外参股购股的重大项目;按照审批权限,核准国家鼓励和允许发展的外商投资
基本建设项目;审核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及确认书的申报;参与全市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协调外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库建设。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年度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负责研究全市实施国家、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北海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对策措施;参与企业债券、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工作。
西部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与国家及自治区西部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联系;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实施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规划、重大问题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专项规划;根据规划,研究提出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优势资源开发和重大项目布局等的具体实施建议;研究提出我市利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参与西部大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总体规划的实施和落实。
人事科
主要职能:管理党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 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工作,以及对机关行政干 部的年度考核和任免、调动手续办理、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系统内的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生活、文体活动等服务工作。
社会发展科
主要职能: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社会科学、民政、旅游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管理政策;研究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社会事业中的重点专项规划; 负责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监督计划实施情况。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宏观调控对策建议,编制粮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研究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能源交通科
主要职能: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协调能源交通产业规划和执行行业政策,组织编制能源交通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归口统一办理需报自治区审批的能源交通项目;负责全市能源交通行业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计划;负责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及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节能和发展新能源的对策建议,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在审批权限内对全市能源交通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和核准。
固定资产投资科
主要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国家专项投资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以及市直属单位自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拨款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公检法司设施、国家安全设施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进一步完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投资审批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保险等情况,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负责向市金融机构推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参与确定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确定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向。
研究提出年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全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计划,组织全市层面的重点项目新开工;协调全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的建设。
国民经济综合科
主要职能:研究提出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民经济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提出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基本协调的对策建议,“做好经济、社会、国防计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以及
宏观经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重大课题研究。
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委务工作会议决定和委领导布置的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落实。
发展规划科
主要职能: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城市发展战略以及生产力布局战略,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 业规划、专项规划、 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拟订和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稽察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主要对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勘测设计、开工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概算控制、政策环境以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稽察;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监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分析报告;负责对全市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参建单位的业绩、信誉评价及项目后评价等;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领导班子
主要领导
副主任: 陈均可、谢优胜、唐磊、李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