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异地高考方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于2012年11月15日在回复非京籍家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表示,北京异地高考方案原则上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从2012年8月31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四大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起,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高考问题一直受到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表示因为京沪外来人口比较集中,京沪异地高考提出的条件估计会比其他省份多。
申请过程
2012年8月31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四大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从9月6日起,连续每个周四,非京籍家长北京市教委递交书面邀请,希望与随迁子女中高考政策相关负责人就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当面沟通。
2012年10月18日,教委基础处工作人员曾给予回复,称正在调研。从10月23日起,家长志愿者开始征集联合签名,要求公开随迁子女就读地升学考试具体办法的调研情况、北京市教育资源数据及教育均衡的计划措施。10月25日,家长志愿者到市教委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内容
“致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书”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北京市关于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升学考试(简称随迁子女就读地中高考)具体办法的研究情况及实施的时间;北京市随迁子女就读地中高考(考试和录取)资格的认定标准;2013年非京籍高三学生是否具有在北京报考及考试的资格;北京市现有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及利用情况;北京市如何保障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计划措施。市教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接待了家长代表,承诺将在2012年11月15日就公开申请书给予回执。
教委回执
回复概况
2012年11月15日上午,市教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交给家长代表。
对于“关于北京市异地高考研究情况、实施时间和随迁子女高考资格认定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复,北京市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研究起草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会议审定后,原则上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
对于“关于2013年非京籍高三学生是否有在京报考考试资格问题”,告知书回复:“2013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需按照教育部工作规定,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制定、发布。据了解我市尚未接到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请随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此次市教委的回复,整体上给非京籍家长释放了积极信号。但比较遗憾的是,关于2013年非京籍高三学生是否有在京报考考试资格问题,没有给予具体解答。
问题回复
此前对于北京异地高考方案何时出台、进度如何等问题,市教委一直给予的答复是“正在研究中”,此次的回复明确了时间点。
此前非京籍家长们一直不清楚异地高考到底由哪些部门研究起草,以为只是教育部门一家单位的事。此次答复让他们明白了此事是由多部门联合进行的,这样他们心里踏实多了。
此前非京籍家长一直疑惑,是不是因为北京教育资源不够,才导致异地高考不能够放开。此次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透露的信息显示,北京市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不会对京籍居民教育受到太大冲击。
判断条件
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表示,京沪异地高考提出的条件估计会比其他省份多,“需要可操作的硬性制度供家长做判断”。
京沪外来人口比较集中,与其他省份相比,估计提出的条件会多一些。比如学籍年限要求可提高到4年至5年,可以考虑增加一年与义务教育的衔接,随迁子女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就学记录的,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各地进程
黑龙江
在2013年高考报名中,拥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并在黑龙江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其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便可在黑龙江就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可携带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到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考办报名。
江苏
在2013年高考报名中,符合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可以在江苏异地高考方案出台后,补办高考报名。
广东
2012年4月广东提出,要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入学申请。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试行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的办法,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高职
上海
2012年3月,上海市教委主任薛明扬曾表示,上海市有关随迁子女高考的问题会在12月有说法。
方案复议
非京籍家长申请“复议”北京异地高考
北京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已经公布了半个多月,此前一直备受关注的非京籍高三生能否参加2013年北京高考也终于尘埃落定。
但杜国旺依然心急如焚。按照北京市的方案,他在海淀区某中学读高三的儿子没有资格在北京高考,更糟糕的是,儿子的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老家的高考报名工作也已经结束。此时,身为某IT企业高管的杜国旺已经来京14年。
“我统计了一下,像我儿子这种情况,成功在网上报了名的非京籍高三生有近20人。”杜国旺说。
1月11日,杜国旺和部分非京籍家长向教育部提交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教育部协调北京有关部门向非京籍高三学生提供在京借考,或协调户籍所在地进行补报名,在户籍地参加高考。
1月14日,杜国旺被教育部电话告知,行政复议申请缺少法律要件,需要补齐,对于记者的采访教育部表示不便回应。
申请复议
他和部分非京籍家长认为,北京市教委此前一系列的行为造成了对学生及家长的直接伤害。
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原则上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2012年12月30日,十余省份公布方案后,北京公布了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其为过渡性方案。
北京市教委表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与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相挂钩,并争取在2013年出台。在办法出台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京报考中职、高职。
此外,2014年起,随迁子女有本市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以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1月11日,部分非北京籍家长就北京出台的“异地高考”过渡方案向教育部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当天,教育部信访办接收了此申请书。
申请行政复议的有26位非京籍学生,其中包括5位高三学生和21位初三学生。这26个孩子都在公立中学就读,部分学习成绩优异。
在这份行政复议申请中,家长们提出,要求教育部就北京市教委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进行敦促;要求北京市教委在2013年两会前出台随迁子女就读地中高考政策,并提供高考报名补报措施,保证2013年参加中高考的非京籍学生能够正常参加考试。
杜国旺告诉记者,他和部分非京籍家长认为,北京市教委此前一系列的行为造成了对学生及家长的直接伤害。
2012年10月25日,部分非京籍家长向北京市教委就“北京市关于异地高考的研究情况和实施时间”等内容申请了信息公开,北京市教委于2012年11月15日给予答复,称北京市尚未接到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请家长们随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2012年11月21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规定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12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户者)具备报考资格,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日~5日。此通知的落款时间为11月6日。
“为什么11月15日北京市教委答复家长们的时候,没有告知此规定呢?”杜国旺说,家长们马上向北京教育考试院咨询,教育考试院表示,此规定是按照2012年的规定下发的,2013年的还需要再等。
此后,部分非京籍学生网报成功。
但实际上,最终报名是否成功还要通过资格审查。但杜国旺说,他和很多家长一样,至今也没有收到相关部门关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与否的通知。
“这一系列的行为造成了家长一直在等待,直到2012年12月底北京‘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明确了2013年不能在京高考,这时候再回到户籍地报名,已经耽误了,过了报名时限。”杜国旺说,11日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针对的主要是方案本身,接下来,他们对前述北京市教委一系列的行为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
记者注意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这样写道:“北京市教委没能按时出台随迁子女就读地升学考试方案,致使我们中考、高考报名遇到障碍,直接侵害了我们的受教育权利,北京市教委已经构成不作为的行政责任。”
对行政复议申请能取得什么样的结果,家长们认为,无论从职能还是权限,教育部都具备协调的可能性,应该给予解决。
“我觉得无论教育部,还是北京市教委,要完成一个任务,让这些孩子有地方考试。要么提供借考,要么协调户籍地补报名。”杜国旺说,如果教育部的回复不满意,他们也继续进行行政诉讼。
复议未果
14日,针对此份行政复议,教育部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回复杜国旺,称缺少学生给家长的授权书、家长委托律师的授权书等法律要件,行政复议申请还不能进入法定审查程序。
14日,针对此份行政复议,教育部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回复杜国旺,称缺少学生给家长的授权书、家长委托律师的授权书等法律要件,行政复议申请还不能进入法定审查程序。
1月15日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杜国旺正在出差的火车上,教育部的这一回复让他心急如焚。他说,会尽快补齐要件,之后会再次向教育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据记者了解,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1月9~10日举行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表示,虽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标准各地并不一样,但教育部完全理解,也充分尊重。
对上述说法,杜国旺并不认同。“教育部要求全国出台方案,应该有一个尺度和标准,一个统一的思路,教育部一脚球踢给地方,各省份执行到什么程度,教育部如果不管的话,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而据记者了解,这并不是非京籍家长第一次通过行政手段争取与京籍学生同等享有参加中高考权利。
2012年5、6月份,也就是中考前夕,部分非京籍家长曾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他们的子女可以在北京参加中考。期间代理律师曾与海淀区法院沟通,但杜国旺说,海淀区法院一直表示仍在讨论中,而至今家长们也未收到海淀区法院关于是否准予立案的答复。后来,由于申请诉讼的部分学生或返回老家中考,或读国际班,此事也不了了之。
等比例录取
“这意味着,北京籍学生考上北京大学的机会是上述六省的70.1倍。这是一种巨大的特权优势。”
杜国旺说,今年全国两会后,非京籍家长们会呼吁各省份之间等比例录取。
家长们认为,高考移民,不是因为“异地高考”,而是部分省份拥有过分集中的高考资源优势,导致地域之间录取机会差距过大。杜国旺告诉记者,他曾做过统计,2012年,北京大学给北京7.3万考生的录取配额指标是614人,给四川、山东、河北、河南、湖北、安徽六省332.13万考生的配额指标是409人。
“这意味着,北京籍学生考上北京大学的机会是上述六省的70.1倍。这是一种巨大的特权优势。”
在杜国旺看来,实现异地高考,体现的是受教育权利公平,而呼吁各省等比例录取,是解决机会公平。“全国统一达标高考、高校自主招生,需要教育改革很多的配套环节,不过,只要有决心,终究能实现。”
“我的孩子已经没有退路,申请出国的事我也一点儿没准备,很多学生的家长和我一样。现在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教育部能履行责任。”杜国旺说。
“消除教育特权,这是实现教育均衡的一条路径。这条路可能需要十年、二十年,我会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做教育公平的推动者。”
最新修订时间:2021-08-0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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