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三个单位组建而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纪律检查室)、信息技术处、命题处、科研与评价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研究生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处、学业水平考试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等九个处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汇总高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及有关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
(三)承担组织协调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事务性工作。
(四)拟订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拟定主考学校。承担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管理和颁发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省内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教师职称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的研究、宣传、培训和考试评价工作。
(七)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按规定对教育考试中考生、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八)指导教育考试考点的建设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文秘、财务、行政、后勤、机关效能建设、安全保密、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
党群工作处:主要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干部人事、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等工作。
信息技术处:主要负责教育招生考试信息数据管理工作以及技术支持、数据统计、标准化考点建设等工作。
命题处:主要负责普通高考、高职分类考试、专升本考试、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教师招聘考试等命题工作。
科研与评价处:主要负责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政策研究和科学研究等工作,负责《教育与考试》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主要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专升本考试、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等工作。
研究生招生考试处:主要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工作。
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处:主要负责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工作。
学业水平考试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主要负责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等工作。
其他信息
2012年1月9日上午,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举行揭牌暨网站开通仪式,标志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成立。成立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是福建省委省政府适应全国教育招生考试发展新形势,深化
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是经福建省编委批准、
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由原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合并组建而成,是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与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福建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管理,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协助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招生考试相关政策、依法查处招生、考试中违纪作弊事件等工作。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成立,将进一步整合教育考试资源,提升招生考试工作水平,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在进一步推进福建省教育改革发展、构建
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更大作用。揭牌仪式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还举行了网站开通仪式。今后福建省考生及社会各界可通过该网站了解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和动态。
2021年12月消息,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坚决扛起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主体责任,把抓好考试组织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为民履职初心使命的具体举措,秉承“严、细、实、慎”的工作作风,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实现“应考尽考”“平安研考”。
领导信息
空缺:党委书记
岳志强:党委委员、副院长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处被表扬为2022年福建省直机关五一先锋号集体。
机构地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
邮政编码: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