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曾荣获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区教育工作的落实措施;组织编制大兴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教学工作。统一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其他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建设工作。
3.制定政策和实施办法,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加强基础教育工作,采取措施推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本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变更、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组织指定本区教育技术装备规划,落实物资设备配置标准;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
6.研究拟定本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区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7.管理、指导本区所辖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政治、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指导协调各类学校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
8.落实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管理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负责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按照市教委和区编办的要求,落实所辖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全区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制定本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组织制定学校学生综合成本核算办法;负责统筹管理本区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城乡教育费附加及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区教育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11.规划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12.管理并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统筹协调教育培训工作。
13.统一规划本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发布;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4.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党组书记 周爱彬
区教育委员会主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建国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王翠华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群会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韩宝刚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石凤玲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工会主席 李志霜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委党组成员,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韩静
区教委副主任 寇国新
内设机构
社会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学前教育科
小学教育科
中学教育科
行政办公室
所属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少年宫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考试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管理站
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学院
北京市大兴区教师进修学校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15日,被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基本信息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法定职责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领导简介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4 12:17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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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