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政策法规研究室成立于1960年,是
北京大学的下设机构。2016年7月,
北京大学发展规划部与党委政策研究室整合组建政策法规研究室,原发展规划部撤销。政策法规研究室与党委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
机构历史
党委政策研究室(1960年-1999年)
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成立于1960年,工作人员4人,第一任主任为郝克明。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北大党委政策研究室被迫停止工作。1974年,军宣队、工宣队进驻北大时期,曾在党委办公室下设政策研究室。1976年10月后,政策研究室的3名工作人员陆续回系工作,该室也不再存在。1978年,学校又在党委办公室下恢复设置政策研究室,工作人员3人,由党委办公室一位副主任主持工作。1980年3月,校党委常委会决定成立高等教育研究室(后为高等教育研究所),党委政策研究室的3位工作人员合并到高教研究室。1982年12月29日,党委常委会决定重新设置直属于党委的政策研究室。1999年机关机构改革前,政策研究室设正职1人,副职1人。
党委政策研究室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从事政策研究、学校工作调研、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各个时期略有不同)为:
(1)围绕学校的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有关的重大问题,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和提出工作中带有政策性、倾向性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供校领导决策参考。
(2)参与学校重要文稿(规划、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的起草工作、
(3)收集和积累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及有关教育改革的信息资料,编写《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参考资料》供领导参考。
(4)承担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各种临时任务,如对某一问题进行专门调研,起草校领导讲话稿等。
发展规划部(1999年-2016年)
1999年6月,学校进行机构改革,为加强学校宏观规划与研究,党委政策研究室与北京大学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合并,组建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部设正职1人,副职2人(其中1人为兼职),定位为学校整体办学规划、校园规划顶层设计和研究的部门,也是学校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谋和智囊团。 发展规划部下设事业发展与规划办公室、校园规划办公室。同时,环境保护办公室暨辐射防护室挂靠发展规划部。
2005年12月发展规划部增设学科规划办公室。2007年4月学校决定将环境保护办公室暨辐射防护室变更为挂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2009年4月校园规划办公室更名为校园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办公室。2010年5月学校决定将文物保护与管理办公室由挂靠考古文博学院调整为发展规划部内设科室。2011年6月增设综合办公室,负责学校综合规划、制度建设、空间分配和综合事务。2013年12月学校决定将校园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办公室调整到后勤系统,作为房地产管理部内设办公室。
党委政策研究室(2009年-2016年)
2009年4月,学校决定恢复设立党委政策研究室,挂靠党办校办;研究室设主任1名,副处级,从党办校办内部调剂;研究室通过聘任兼职专家和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方式开展研究工作。相关决定做出后,未付诸实施,也未任命干部。
2012年4月,学校再次决定,恢复设立正处级建制的党委政策研究室,挂靠发展规划部。编制5人,其中,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1名,兼发展规划部副部长(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工作人员2名(正科级)。党委政策研究室主要职责为:研究重要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和讲话稿,编制校党委和校长年度工作要点等。
2015年,学校又决定将党委政策研究室调整挂靠至党办校办,人员编制及干部职数不变。
政策法规研究室(2016年至今)
2016年7月,学校研究决定,发展规划部与党委政策研究室整合组建政策法规研究室,原发展规划部撤销。政策法规研究室与党委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
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战略规划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文物保护与管理办公室、法规与制度建设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共5个办公室。原设在发展规划部的学科规划职能整体划转到学科建设办公室,事业规划(机构编制)职能整体划转到人事部。
政策法规研究室(与党委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是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综合改革、法制建设、文物保护等工作进行研究、论证、贯彻和落实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学校制度建设、学校改革与发展等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力争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的规划成果、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制度方案或决策咨询。
1.战略规划:负责学校五年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远景规划等综合性、宏观性、战略性规划的编制工作。
2.政策研究:根据学校安排,对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调研和咨询论证,形成研究报告,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起草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文稿。
3.综合改革:承担学校综合改革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专项研究、宣传总结、服务支撑等职责。
4.法制建设:依据《北京大学章程》,统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梳理和修订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信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邮编: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