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
2002年成立的临床心理中心
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于2002年7月12日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批准成立。该中心依托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心理系、医学心理学教研室的综合优势,并整合北京大学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校医院心理咨询中心及各临床医学院心理科的相关力量,组成多学科合作、优势互补的联合机构,旨在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多种功能的临床心理中心。
组织结构
2007年9月,报请北京大学医学部批准,该中心进行组织结构的调整。于欣任中心主任(兼职),唐登华任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铭怡和胡佩诚任中心副主任。成立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办公室,设立在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林红任办公室主任。
中心职责
总责:组织协调全北大临床心理学的教学、科研、临床及社会服务工作,使我校临床心理学科的发展在国内是标竿,在国际上具有中国特色。
1、 临床工作: 在北大六院病房、门诊及其它相关单位规范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工作,为患者、学生、教职员工及社会上的来访者提供临床心理治疗与咨询服务,并以此作为教学及科研的主要基地。
2、 教学:(1)举办精品的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如全国心理治疗师理论及实践操作强化培训班,全国心理治疗师高级培训班、心理咨询强化培训班、家庭治疗连续培训项目及经典的国际培训项目。(2)定期组织案例讨论、督导及培训,为在职职工的专业成长提供条件,并搞好学科梯队建设。(3)招收一定数量的研修生,举办心理咨询与治疗高级实践(临床取向)研修班。
3、 科研:整合北大自身的资源,开展具有中国特色、国内领先、国际水平的临床心理学术研究,如文化与心理治疗、青少年心理卫生、家庭心理健康、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治疗理论及方法、社会发展与心理健康等。
4、 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心理健康的教育;为国家相关部委提供一定的政策建议及咨询,如卫生部心理治疗师资格考试条例、教育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有关和谐社会与心理和谐等;对有关的社会现象及问题发表相关的观点和建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2 17:19
目录
概述
组织结构
中心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