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劳动标准是
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底线,是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构建和谐
劳动关系的基础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劳动法中,仅对相关基本劳动标准规范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基本劳动标准的各项具体制度主要通过
行政法规以及
部门规章等方式分别制定,存在相关规定分散、内容缺失、地域差异大、
法律位阶较低等问题,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尤其是劳动就业新形态的发展需要。
中国
劳动法律体系还存在一些制度空白,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基本劳动标准领域缺乏综合性立法,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立法不足,许多具体规则都是
部门规章,位阶较低,强制力不够。需要尽快补齐法律短板,修订滞后于时代发展需要的现有
法律,促进劳动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2018年09月10日,基本劳动标准立法项目列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0年08月12日,《基本劳动标准法立法研究》课题组到
杭州市总工会开展调研。
2021年11月16日,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建议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扎实开展调研论证,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形成高质量的法律草案,拟于2022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23年5月27日,“基本劳动标准立法暨《基本劳动标准法(专家建议稿)》”研讨会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召开。
2023年09月08日,基本劳动标准立法项目列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4年3月8日,正在召开的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32位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联名议案,建议在整合有关工作时间、工资、休息休假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根据
宪法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基本劳动标准法。
2024年4月7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谭天星带队赴
湖南开展基本劳动标准立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题调研。
2024年4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谭天星率队到
中山,围绕“基本劳动标准立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专题调研。
2024年4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谭天星率队赴
珠海开展“基本劳动标准立法”及“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题调研。
2024年10月3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加强劳动法的体系化,既要继续走修改和制定单行劳动法律的路径,制定《基本劳动标准法》和修改《
劳动合同法》,同时还要重视修改《劳动法》,待条件成熟时编纂《劳动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