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乃宣
中国近代音韵学家
劳乃宣(1843年—1921年),字季瑄,号玉初,又号韧叟。籍贯浙江省嘉兴府桐乡(又山东省武定府阳信)。中国近代音韵学家。清末修律,礼、法之争中礼教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劳乃宣坚持“本旧律之义,用新律之体”的修律方针,主张凡属三纲五常的伦理纲常都纳入新刑律之中。他的法律思想是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中国近代社会的表现,目的在于抵制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维持封建君主专制
人物作品
《各国约章汇录》《义和拳教门源流考》《简字丛录》《筹算浅释》《共和正解》《续共和正解》《阳信县志》续修《劳氏族谱》(序)
人物生平
同治十年(1871年)进士,曾任直隶知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奉诏进京,任宪政编查馆参议、政务处提调,授江宁提学使。宣统三年(1911年)任京师大学堂总监督,袁世凯内阁学部副大臣。张勋复辟,被任命为法部尚书,借口年老未就职。劳乃宣坚持以封建三纲五常为修订法律的根本原则。他认为法律生于政体,政体生于礼教,礼教生于风俗,风俗生于生计。农桑、猎牧、工商3种生计产生3种类型的风俗礼教政体,从而产生出家法、军法、商法3种类型的法律。中国是“农桑之国”,产生家族宗法伦理,“人人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太平,由此产生家族主义的“家法”。修订法律制度应以维护家族主义的“三纲五常”为根本原则。他向宪政编查馆上《修正刑律草案说帖》,提出要把干名犯义、犯罪存留养亲、亲属相奸、亲属相盗、亲属相殴等“旧律有关伦常诸条逐条一修入新刑律正文”。他认为“子孙违犯教令”旧律规定处以杖刑,屡次触犯,尊长呈请发遣者,将其发遣。发遣后,祖父母父母呈请将其释放回来亦有成案。这样“子孙治罪之权,全在祖父母父母,实为教孝之盛轨”。《大清新刑律草案》不列上述条款不合民情。他认为新刑律只列有夫合奸罪,而无夫合奸不为罪,是“失之太过”,不符合中国人心。他主要按旧律分别无夫合奸与有夫合奸定罪,无夫合奸稍轻于有夫合奸才“最为平允”。他说“亲属相奸”是违犯礼教的大事,旧律定罪最重,而新律不设专条,就不能“维伦纪而防渎乱”。
重视教育,主张普及等韵字母之学,推行汉语简字拼音,曾奏设简字学堂于南京,并长期从事于古代数学研究。重视图书馆建设,1914年,与德国人尉礼贤在山东尊孔文社内建立藏书楼,为青岛第一座图书馆。楼内广收经、史、子、集、诸子之书,也收藏中外现代图书,外文图书以德文为多。书楼建成后,撰有《青岛尊孔文社藏书楼记》。爱新觉罗·溥伟为该书楼题“藏书楼”匾额。分类仿美杜威《十进分类法》加以修订改编而成,读者多为尊孔文社的社友和礼贤书院师生。1937年该社解散后,藏书归于礼贤中学。
浙江大学
1902年至1903年2月任浙江大学堂(浙江大学前身)总理(校长)。
人物趣事
张勋复辟
张勋复辟时,讨逆军即将攻入京城之时,张勋任命的那些伪官个个如惊弓之鸟,四处逃散,唯独法部尚书劳乃宣誓死不去,别人劝他赶紧跑路,劳乃宣说:“我在前清时,不过是个提学使司,今蒙圣恩高厚,荐升执掌全国司法机关,虽到任数日,关于各省民刑诉讼案件,一件不曾办过,已有尸位素餐之诮,如果要是再擅离职守,越发对不住皇上了。如今之计,唯有抱定一个主义,生是法部的官,死是法部的鬼。我在大堂之上悬挂一条大索,若是叛军入城,我就在这里悬梁自尽,效忠皇上。”但查了劳乃宣的生卒年份后,却发现劳老死于1921年,想必是当时自尽时为人所救。
说起这个劳乃宣,乃是一极顽固的老翰林,民国成立后便匿居青岛,发誓不做民国的官。这次蒙张勋赏识,当上了法部尚书的大官,但此人乃是传统功名出身,对现代法律一无所知。为防止别人讥笑他不知法律为何物,劳乃宣从琉璃厂买了一部《大清律例》,从早到晚,每日捧读。友人见他这么大了还如此用功,便劝他说:“公临时抱佛脚,就算竭尽脑力,也记不得那么多。何况新政以后,旧律例已不适用,你应该多看新法律,这才是解决办法。”劳乃宣听后很不高兴:“大清帝国当然该用大清律例,什么新法律,我不要看。”此人之顽固,可以想象。
反对义和团
吴桥县做县令时,劳乃宣一向认为义和拳是邪教并强烈主张采用剿灭手段,由此当地的义和拳也对他恨之入骨,他们甚至张贴揭帖说要“剥县官的皮”。事实上,拳民的确有进攻县城的计划。不过,范天贵的军队很快抵达了吴桥县,随后便进行血腥镇压。据说官军回到县城的时候,劳乃宣来到城门口迎接并大声喊道:“告诉我你们战果如何?杀了多少义和拳,你们拿几个人头来作证,我要犒劳你们!”于是骑兵队便拿出五颗人头给他看。
后来,这些人头被装在木笼子里传示城乡各村,以警示那些残余的义和拳民。在正规军的打击下,直隶东南地区的义和拳风潮很快便被平息了下去。那些逃脱了追捕的义和拳民开始离开被通缉的地方,去了北京或者其他地方,这一地区也重新归于平静,直到1900年的夏天再起波澜。
《清史稿》记载
劳乃宣,字玉初,浙江桐乡人。同治十年进士,以知县分直隶。查涞水礼王府圈地,力请减租苏民困。光绪五年,初任临榆,日晨起坐堂皇治官书,启重门,民有呼吁者,立亲讯之,使阍者不能隔吏役,吏役不能隔人民。其后居官二十馀年皆如之。曾国荃督师山海关,檄司文案。历南皮等县,畿辅州县遇道差,咸科於民有定额,而官取其赢。乃宣任蠡县,值谒陵事竣,赢支应钱千馀缗,储库备公用。任完县,购书万馀卷庋尊经阁。任吴桥,创里塾,农事毕,令民入塾,授以《弟子规》《小学内篇》《圣谕广训》诸书,岁尽始罢。先是宁津奸民陈二纠党为州郡害,土人称曰黑团,势甚炽。尝至南皮劫杀,乃宣会防营掩捕,擒陈二及其党数人磔於市,黑团遂绝。
二十五年,义和拳起山东,蔓延於直、东各境,乃宣为《义和拳教门源流考》,张示晓谕,且申请奏颁禁止,不能行。景州有节小廷者,匪首也,号能降神。乃宣饬役捕治,纵士民环观,既受笞,号呼不能作神状,枭示之,匪乃不敢入境。明年,拳党入京,乃宣知大乱将作,适调吏部稽勋司主事,遂请急南归,浙抚任道镕延主浙江大学堂。寻入江督李兴锐幕,端方周馥继任,咸礼重之。周馥从乃宣议,设简字学堂於金陵。初,宁河王照造官话字母,乃宣增其母韵声号为《合声简字谱》,俾江、浙语音相近处皆可通。三十四年,召入都,以四品京堂候补,充宪政编查馆参议、政务处提调。
宣统元年,诏撰经史讲义,轮日进呈,疏请造就保姆,辅养圣德。二年,钦选资政院硕学通儒议员。法律馆奏进《新刑律》,乃宣摘其妨於父子之伦、长幼之序、男女之别者数条,提议修正之。授江宁提学使。三年,召为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兼学部副大臣。逊位议定,乞休去,隐居涞水。时士大夫多流寓青岛,德人尉礼贤立尊孔文社,延乃宣主社事,著《共和正解》。丁巳复辟,授法部尚书,乃宣时居曲阜,以衰老辞。卒,年七十有九。
乃宣诵服儒先,践履不苟,而於古今政治,四裔情势,靡弗洞达,世目为通儒。著有《遗安录》《古筹算考释》《约章纂要》《诗文稿》。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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