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是
婆罗门教及佛教、
耆那教、道教词语。梵语kalpa,巴利语kappa。音译劫波、劫跛、劫簸、羯腊波。
劫是印度各教关于时 间的术语,后来也被中国的道教借鉴。耆那教认为一轮回 (包括六个升 纪、六个降纪) 为一劫,相当人间20×1014 年。印度教沿用婆罗门教的说法,认为梵天 (q. v. ) 的一昼夜为一劫,即24000神年; 神仙一天等于人间一千年,因此一劫相当于 人间8 640 000 000年。有时也将梵天度过的白 天或黑夜(相当于人间4 320 000 000年)称为 一劫 (小劫) 。劫末出现劫火,烧毁一切, 就连大多数神仙也不能幸免。劫后再由梵天 重新创造世界万物和群神。据说梵天的寿命 是100神年,而他现在的年龄是51岁,等他 寿终正寝时将出现大劫:世界万物全部毁灭, 几位主神也同归于尽,宇宙再次陷入混沌状 态。再过这些年,出现一位新梵天,一切又 将重新开始。婆罗门教还有一种说法,认为 劫分四“
由迦” (q. v. ) 。四由迦相比, 其所包含的时间越来越短,人的体质和社会 道德越来越坏。据说前三由迦已过,目前正处于迦利由迦。迦利由迦结束即为劫末,世界 就要毁灭。佛教认为,劫有大、中、小之分; 世 人的寿命有增、有减。每一增 (人寿自十岁 开始,每百年增一岁,增至84 000岁) 及一 减 (人寿自84 000岁开始,每百年减一岁,减 至十岁) 各为一小劫。增减相合为一中劫。 大劫包括成劫、住劫、坏劫、空劫,各为20个中 劫,因此一大劫包括80个中劫,即160个小劫。
【劫】 意译分别时分、分别时节、长时、大时、时。原为古代印度婆罗门教极大时限之时间单位。佛教沿之,而视之为不可计算之长大年月,故经论中多以譬喻故事喻显之。 婆罗门教认为世界应经历无数劫,一说一劫相当于大梵天之一白昼,或一千时(梵yuga ),即人间之四十三亿二千万年,劫末有劫火出现,烧毁一切,复重创世界;另一说则以为一劫有四时:(一)圆满时(梵kr!tayuga ),相当于一百七十二万八千年。 (二)三分时(梵treta^yuga ),相当于一百二十九万六千年。(三)二分时(梵dva^yuga ),相当于八十六万四千年。(四)争斗时(梵kaliyuga ),相当于四十三万二千年。四者凡四百三十二万年。据称现正处于争斗时。此外,根据上记‘一劫四时’之说法,婆罗门教并认为四时相较,时间上愈形短少,人类道德亦日趋低落,若争斗时结束即为劫末,世界即将毁灭。 佛教对于‘时间’之观念,以劫为基础,来说明世界生成与毁灭之过程。有关劫之分类,诸经论有各种说法。大智度论卷三十八谓劫有二种,一为大劫,二为小劫;妙法莲华经优波提舍分五种劫,即夜、昼、月、时、年;大毗婆沙论卷一三五以劫有中间劫、成坏劫、大劫三种;俱舍论卷十二谓有坏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种;彰所知论卷上分劫有中劫、成劫、住劫、坏劫、空劫、大劫等六种;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一下载有九种劫,即:(一)日月岁数。(二)增减劫,即是饥、病、刀小三灾劫,称为中劫。 (三)二十劫为一劫,即梵众天劫。(四)四十劫为一劫,即梵前益天劫。(五)六十劫为一劫,即大梵天劫。(六)八十劫为一劫,即火灾劫。(七)七火为一劫,即水灾劫。(八)七水为一劫,即风灾劫。(九)三大阿僧只劫。 诸经论中又有小劫、中劫、大劫之名目,小劫、中劫同为梵语antara-kalpa 之译,大劫则为梵语maha^-kalpa 之译。鸠摩罗什译之法华经中,皆称小劫,而法意所译之提婆达多品中则称中劫;二者皆同为 antara-kalpa 之译。又大楼炭经卷五以刀兵等三灾为三小劫,而起世经卷九称之为三种中劫。立世阿毗昙论卷九以八十小劫为一大劫,大毗婆沙论卷一三五则以八十中劫为一大劫;此等差异,均可视为 antara-kalpa 之异译。 盖‘劫’字原表示时限,其中虽有多种分别,但长时之‘劫’常用于说明世界之成立及破坏之过程。前述大毗婆沙论中,分劫为中间劫、成坏劫及大劫等三种,俱舍论等分坏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种,彰所知论分为中劫等六种,即是其例。依大毗婆沙论卷一三五载,中间劫亦有减劫、增劫、增减劫等三种:减劫者,从人寿无量岁减至十岁之间;增劫者,人寿十岁增至八万岁之间;增减劫者,人寿十岁增至八万岁,又从八万岁减至十岁之间。此三种劫在说明住劫二十中劫之差别,即住劫二十中劫之中,第一劫为减,第二十劫为增,中间十八劫为增减劫,各中劫之时量皆相等。此即最初减劫中有情福胜,故下减较缓,最后增劫中有情福劣,故上增亦缓,中间十八劫中,上下交替间有缓有疾,故此三劫时量相等。以上为小乘之说。又依瑜伽师地论卷二、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六、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一等,大乘立二十中劫之各劫皆有增减,故不必如大毗婆沙论所说之三种劫,即以各中劫为唯一之增减劫。另如优婆塞戒经卷七所说,从十岁增至八万岁,从八万岁减还至十岁,如是增减满十八反,称为中劫。是为异说。 中劫中定有刀兵灾、疾疫灾、饥馑灾等三灾出现,称为小三灾。关于三灾出现之时限,有不同之说法。依大毗婆沙论卷一三四载,于各中劫中之减劫,人寿每减至十岁,三灾即出现。刀兵灾者,是时人心嗔毒增上,相见即兴强猛伤害之心,手所执者皆成利刃,各逞凶狂,互相残害,经七日七夜方止;疾疫灾者,继刀兵灾之后,非人吐毒,疾病流行,遇辄命终,难可救疗,都不闻有医药之名,时经七月七日七夜方止;疾疫灾后起饥馑灾,天龙忿责,不降甘雨,由此饥馑,人多命终,经七年七月七日七夜乃止。 上举小三灾,又称三种中劫。若依大毗婆沙论所说,一劫中三灾并起,则住劫二十中劫中,各具小三灾。若依立世阿毗昙论所说,于别劫中次第起一灾,则第一劫为疾疫劫(梵roga^ntara -kalpa ),第二劫为刀兵劫(梵s/astra^ntara -kalpa ),第三劫为饥馑劫(梵durbhiks!a^ntara -kalpa ),以至第十九劫为疾疫劫。住劫中有如上二十中劫,坏劫、空劫、成劫亦各有二十中劫,合为八十中劫。坏、空、成三劫中虽无减增之别,但由于其时量等同住劫,故准彼而各有二十中劫。八十中劫为一大劫,一大劫即总括成、住、坏、空等四劫,是一期世界之始末。 坏劫时,器世间坏,有火、水、风等三灾,称为大三灾,以别于前说之小三灾。其中,火灾由七日轮出现而起,风吹猛焰,初禅以下悉被焚烧。水灾由雨霖而起,第二禅以下悉被浸没。风灾由风之相击而起,第三禅以下悉被飘散。其次第初以火灾坏灭七回,再以水灾坏灭一回;水灾之后复有七火。如此水灾满七次,更起七火,之后起一风灾,第三禅以下器世界均被飘散。总计有八次七火灾,一次七水灾,一次风灾,即所谓六十四转大劫。以故,初禅以下之器世界,每经一大劫即遭一次破坏,第二禅则每经八大劫遭一次破坏,第三禅则每六十四大劫遭一度破坏。色界中,唯第四禅不为三灾所坏。故初禅大梵天之寿量为六十中劫,即一大劫(除空劫二十劫),第二禅天寿量八大劫,第三禅天寿量六十四大劫。此中一大劫称火灾劫,七火灾劫称水灾劫,七水灾劫称风灾劫。 又积大劫之数为十百千,乃至积数至阿僧只,则称一阿僧只劫(梵asam!khyeya - kalpa ),累积至三,称为三阿僧只劫。但其时量之计算复有多种异说,大毗婆沙论卷一七七列举四说,一说如前,一说积中劫至阿僧企耶为一阿僧只劫,一说积成劫,一说积坏劫。菩萨地持经卷九谓劫有二种,一者日月、昼夜、时节、岁数无量,故称阿僧只;二者大劫无量,故称阿僧只。后者与婆沙之正义相同,前者乃就岁数劫而言。 总之,劫之时量悠长,算数所难计量。杂阿含经卷三十四有芥子劫(梵 sars!apopama -kalpa )、磐石劫(梵parvatopama -kalpa )之譬喻,大藏法数卷三十二有草木、沙细、芥子、碎尘、拂石等五大劫之名,皆说明劫之时量悠久无限。又依吉尔得斯(R.C. Childers)之巴利文辞典载,劫有空及不空二种。不空劫又有坚劫(梵sa^ra -kalpa )、醍醐劫(梵man!d!a-kalpa )、妙劫(梵vara -kalpa )、坚醍醐劫(梵sa^ra -man!d!a-kalpa )、贤劫(梵bhadra -kalpa )等五种差别。
三劫三千佛缘起、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一等,则说过去庄严劫、现在贤劫、未来星宿劫等三劫,其中各有千佛出世。此外,八十华严卷二以大海之水量比喻劫数之多,称为劫海。〔中阿含经卷二、长阿含经卷一、起世因本经卷九、立世阿毗昙论卷七、俱舍论卷九、顺正理论卷三十二、大智度论卷七、法华玄论卷五、法华经玄赞卷二末、大日经疏卷二、俱舍论光记卷十二、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五、瑜伽论记卷一下、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卷十末、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之一、佛祖统纪卷三十、法苑珠林卷一〕
道教中的”劫“借鉴自
佛教。道教大规模地使用“劫”的概念并使之成为其教义思想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开始于东晋末年古灵宝经。古灵宝经认为天地世界必然要经历从生成到毁灭这样周而复始的过程,同时还创造了“龙汉”“延康”“赤明”“开皇”“上皇”五种“劫运”名称。古灵宝经《度人经》称:“生身受度,劫劫长存。随劫轮转,与天齐年。”唐代李少微注称:“按天地一成一败,谓之一劫。”薛幽栖注称:“天地世界,一期运终,是名为一劫也”,“夫每一劫运终,则三光幽暝,天地世界,混沌如初,道归本源”。《魏书·释老志》亦称道教“又称劫数,颇类佛经,其延康、龙汉、赤明、开皇之属,皆其名也。及其劫终,称天地俱坏”。可见,古灵宝经对“劫运”的描述与佛教“劫”的观念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
《隋书》对道教的劫概念描述如下:道经者,云有元始天尊,生于太元之先,禀自然之气,冲虚凝远,莫知其极。所以说天地沦坏,劫数终尽,略与佛经同。以为天尊之体,常存不灭。每至天地初开,或在玉京之上,或在穷桑之野,授以秘道,谓之开劫度人。然其开劫非一度矣,故有延康、赤明、龙汉、开皇,是其年号。其间相去经四十一亿万载。所度皆诸天仙上品,有太上老君、太上丈人、天真皇人五方天帝及诸仙官,转共承受,世人莫之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