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董事长是一个职务的等级,上司是
董事长,根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
决策机构。
公司内设机构由
董事会、
监事会和总经理组成,分别履行
公司战略决策职能、纪律监督职能和经营
管理职能,在遵照职权相互制衡前提下,客观、公正、专业的开展
公司治理,对股东(大)会负责,以维护和争取公司实现最佳的经营业绩!
·受董事长委托,协助董事长做好公司的
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和
董事会、重要业务经营会议的组织和召集,在董事长外出时行使临时处理权;
·受董事长委托,在董事长外出时,有权代表公司处理紧急公文及签署重要的
经济合同;
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董事)属公司的决策层,以在
董事会表决的形式体现决策权力。董事会成员以形成
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履行职能,因此董事会各成员与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公司执行团队并无直接
上下级关系,且副董事长在董事长或董事会未授权情况下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