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在剑首的
穗子称剑穗,又称剑袍。是“文剑”的标志。主要用于仪仗和文人墨客佩戴。系在剑首的
皮绳称剑疆,为武剑的标志。剑穗常用丝,棉等材料制成,红、黄、蓝、棕色为主。
古代马上作战除用
长兵器外,同时也佩带剑和刀等较短的兵器,剑作为用于近战备用的武器,为了使用方便和防止脱落,往往用
皮绳将剑炳拴在
马鞍或手腕上,人们把拴在剑上的皮绳称之为“剑疆”。以实用为主, 到了东汉时期,作为兵器的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为主,剑疆被剑穗替代。 隋唐,佩剑盛行。《
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
水苍玉。三品及
开国子男,五等散(散)
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
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
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 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春秋战国时期习剑、斗剑、佩剑之风非常盛行,《
庄子说剑》中记述了赵文王喜剑,三千余剑干日夜为他相斗表演的故事,可见场面何等壮观。置此,男子佩剑不仅显示出威仪的雄风,也是一种狂猖风雅的服饰,更是一种权力地位的象征,因而产生了与佩剑、习剑相适应的严格的佩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