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结构是一个被广泛应用的概念,其
定义可谓是见仁见智。
林毅夫认为制度结构是一个
社会中正式的和不正式的
制度安排的总和。”诺斯在《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开篇就对“结构”作如此界定定:我所说的‘
结构’是指那些我们相信是
决定实绩基本因素的社会特征。在此,我把一个社会的
政治和
经济制度、
技术、
人口 意识形态都包括在里面。”也就是在同书中,诺斯又指出 结构’一词指制度框架。如果说 林毅夫与诺斯关于制度结构的涵定在具体内容上有如出一辙之处,樊纲的表述就相去甚远:同一所有制度与不同的运行机的结台或总和构成特殊的制度结构。
制度结构具有层次性,如
公司制、合伙制度业主制等制度安排组成企业层攻的制度结构;
现货市场、
期货市场、
零售市场、
批发市场等组成市场层次的制度结构企业制度、市场制度、政府制度、产权制度等组成社会的经济制度结构,经济制度结构和非经济制度又共同构成社会的宏观制度结构。制度结构界定在宏观层次,具体指
产权制度、
企业制度、市场制度、政府制度和法律制度组台而成的制度框架。在这五大制度中,产权制度、市场制度和企业制度是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是非经济制度。政府制度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以归纳为
经济制度,也可以与法律制度一起归属于非经济制度。一般而言,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节约
交易费用,降低社会运行
成本。在制度结构分析中,通常将制度结构区分为正式制度结构和非正式制度结构。正式制度结构以
权利和
产权为核心要素,而非正式制度结构则注重习俗和道德的约束效力,这就决定了二者在功能上是互补的且不可替代的。
制度结构创新指对社会现有制度框架进行的更富于
效率的改进与变革。既包括制度框架组成所依循的原则的改变,也包括嵌在制度结构中的各项制度自身的更新,还包括各项制度之间相互耦联关系的重新调整。在
制度学派的文献中,制度创新与
制度变迁、制度发展等大多作为同义语或至少是近似词而交替使用,用以表达。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问变化蛐的动态过程。例如林毅夫就特别说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这二个是交着使用的.因为现有制度的惨正同时也是一种
创新活动,新制度的采纳也必须随着旧制度的变化。旧拉坦还明确指出: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一词将被用于指一种特定
组织的
行为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