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耿都尉》是唐代诗人
高适创作的一首诗。此诗前四句赞美耿氏特立独行,后四句写离别的情景。
①都尉:唐代有轻车都尉、骑都尉等,皆勋官。《
新唐书·职官志》:诸府有折冲都尉、左右果毅都尉、别将等。”耿都尉:名未详。②感激:感奋激发。③翩翩:行动轻疾,动作轻快。④小千里:以千里为小。即不以别离为意。兴酣:酒筵上喝酒喝到兴致高时。
此诗写作时间未详。当为任封丘尉之前所作,或在开元后期。二十六年(738)秋,诗人从长安失意归来,一直郁郁寡欢,直到次年秋至汶上,心情才好转。从此诗情绪来看,诗人又鼓起了对功名前途的热望,故系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春。前四句赞美耿氏特立独行,世俗之人皆于年少时学剑,耿氏则于不惑之年开始学,很有个性;且学成之后即投奔能赏识重用他的人,既写出了耿氏与众不同的识见和魄力,也交代了离别的缘由。后四句写离别的情景,耿氏在青青的春草中骑着轻快的白马,越发丰神俊朗;在离别的酒筵上豪气干云,酒酣耳热之际欲倾尽百金买得一醉,可见其豪爽豁达,此种人一旦投奔前程,很快就可崭露头角、建功立业。
高适(700—765),唐代诗人。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蓚(今河北景县)人。早年仕途失意。后来客游河西,先为哥舒翰书记,后历任淮南、四川节度使,终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其诗以七言歌行最富特色,笔力雄健,气势奔放。边塞诗与
岑参齐名,并称“
高岑”,风格也大略相近。有《
高常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