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泰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连泰,男,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贵州师范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客座教授。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浙江大学法学博士(200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1)
工作经历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08)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5)
浙江省委党校助教、讲师、副教授(1998-2005)
湖南省津市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1991-1995)
社会兼职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要作品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过专著《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的比较研究——以文本为中心》、《宪法文本中的征收规范解释——以中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为中心》。
出版图书
代表性成果
著作类:
《宪法文本中的征收规范解释——以中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为中心》(独著),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美国法上的管制性征收》(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私有财产 公共行政与法治》(译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活的原旨主义》(合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论文类:
《中国合宪性审查的宪法文本实现》,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5期;
《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规范属性》,载《中国法学》2016年第3期;
《我国宪法规范在审判中直接适用的实证分析与评述》,《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
代表性项目
宪法文本中的征地规范解释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
宪法文本中的征收规范解释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
美国法上作为征收理由的公用标准研究,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项目(2014)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10 13:52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社会兼职
研究领域
主要作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