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孟连,男,汉族, 1970年12月出生,河南滑县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
武汉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本科学历。
历任河南省监察厅法规处科员,河南省纪委《纪检与监察》杂志社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副处级),省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一室主任,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河南省纪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9年3月18日,周口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根据刘孟连同志的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监察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孟连辞去
周口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