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先,男,汉族,生于1978年9月,安徽六安人,2003年7月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96.09--2000.07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大学本科学习
2000.07--2000.09 毕业待入学
2000.09--2003.07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2003.07--2014.10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人员(其间:2005.09--2008.07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获文学博士学位
2009.09--2011.01 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访问学者及联合助理教授;2012.12被评为副研究员)
2014.10--2021.11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主任(其间:2018.06被评为研究员)
2021.11--2021.12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主任,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人选(挂职)
2021.12--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主任,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教授,《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主任、副主编。
人物经历
2022年10月12日上午,第五届施耐庵文学奖新闻发布会在兴化举办。组委会对照《施耐庵文学奖评奖办法》,初步筛选出88部参赛资格作品,由李舫、刘大先、张莉、岳雯、叶立文、王春林、梁彬、金理、饶翔、何同彬、韩松刚、何平等专家学者组成初评委员会选出20部备选作品。10月12日,通过终评三轮投票,5部获奖作品脱颖而出。
2024年10月12日,第二届湖南民族电影展选片会在长沙正式举行,刘大先担任终审评委。
主要贡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民族文学研究》杂志副主编、编辑部主任文学博士。兼任中国现代文学馆客座研究员,
中国老舍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少数民族现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先后就读于
安徽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曾访学及任教于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著有《文学的共和》《
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时光的木乃伊:影像笔记》《无情世界的感情》《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与他人合作),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作协民族文学年度评论奖,《人民文学》《南方文坛》”2013年度青年批评家”奖,第四届唐弢青年文学研究奖中国作家协会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副主任。
职务任免
2022年3月,当选中国作家协会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4月24日,刘大先受聘为浙江工商大学金收获写作中心咨询委员会成员。
所获荣誉
2018年8月,作品《必须保卫历史》获得了第七届
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
2022年3月,荣获“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
2022年11月,荣获
第十二届丁玲文学奖文学评论类新锐奖。
人物作品
出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