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时效
法律术语
刑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内容简介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
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应当
撤销案件
,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相关法律
《刑法》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
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
无期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
检察院
、
公安机关
、
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
追诉期限
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
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
前罪
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
对我国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几点思考
.中国法院网.2012-05-21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1 12:50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内容简介
相关法律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