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
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 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
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飞机票的全称是“客票和行李票”。它是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旅客乘飞机和随机交运行李的证明,也是各航空公司之间相互结算的凭证。作为因私出国的中国公民,弄清上述有关机票基本概念,对于旅行顺利安全地抵达目的地等是很有必要的。
火车票是乘坐火车需要出示的
票据。票面上包含多样信息,包括车型、时间、座位号等。中国火车票曾经为硬纸票、软纸票、
磁卡票等。2009年12月10日开始,车票上的防伪条码将变成
二维码。
②付款地,据以进行票据提示或确定
拒绝证书作成地、
诉讼管辖。a、在汇票,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
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③出票地。a、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b、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c、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1)担保付款的责任。
出票人在出票后,就对支票的收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出票人应付赔偿责任。(2)付款提示期间内不得撤销委托付款。出票人签发支票后,在规定的提示期间内,不得撤销对付款人代表其付款的委托,否则就会影响持票人的
票据权利,也使票据失去信用。(3)提示期限过后的责任。支票在提示期限过后就失效,但出票人对于持票人在票据上的权利仍应付偿还责任。但如果
持票人怠于提示而使出票人蒙受损失的,持票人应付赔偿责任。(4)签发
空头支票的责任。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在银行没有或无足够存款,又未能与银行订立透支合同,而任意签发的支票。空头支票破坏
票据信用,扰乱金融秩序。因此,《
票据法》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如签发空头支票,轻者会受
民事制裁或
行政制裁,重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支票一经出票,付款人即因
出票人的
出票行为而取得按支票所载文艺付款的权利。付款人只有权力而无义务,是因为出票人只能为
持票人创设权利。正因如此,当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存款不足发票金额而又无法律规定的保护制度时,付款人对持票人的请求可以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