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
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 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出票种类
主要有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旅游景点的门票,彩票等。
飞机票
飞机票的全称是“客票和行李票”。它是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旅客乘飞机和随机交运行李的证明,也是各航空公司之间相互结算的凭证。作为因私出国的中国公民,弄清上述有关机票基本概念,对于旅行顺利安全地抵达目的地等是很有必要的。
火车票
火车票是乘坐火车需要出示的票据。票面上包含多样信息,包括车型、时间、座位号等。中国火车票曾经为硬纸票、软纸票、磁卡票等。2009年12月10日开始,车票上的防伪条码将变成二维码
汽车票
汽车票是乘坐汽车时要买的票。
分为长途汽车票、短途汽车票、公共汽车票等。是乘坐汽车的证明。也是报销凭证。 现在国家正在发展,汽车票将来可能会被更有效的坐车凭证代替。
彩票
彩票购买成功已打出购买方案票据时称为彩票已出票。
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①“汇票”或“本票”或“支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本票为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不得记载“资金到达后付款”、“货物交付后付款”等字样;
③确定金额(支票金额可授权补记);
④付款人名称(本票不必记载此项);
⑤收款人名称(支票不必记载此项);
出票人签章。
相对必要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事项的认定)
①付款日期,未记载则为见票即付;
②付款地,据以进行票据提示或确定拒绝证书作成地、诉讼管辖。a、在汇票,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b、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③出票地。a、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b、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c、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任意
出票人票据上载有“不得转让”字样,票据不能再依票据法规定的背书方式转让,出票人后手亦不得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该票据的,这时的转让只是普通债权的转让,取得权利的受让人无论是否善意,都不得主张对人抗辩的切断,不得主张善意取得,转让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出票效力
对出票人
(1)担保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出票后,就对支票的收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出票人应付赔偿责任。(2)付款提示期间内不得撤销委托付款。出票人签发支票后,在规定的提示期间内,不得撤销对付款人代表其付款的委托,否则就会影响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也使票据失去信用。(3)提示期限过后的责任。支票在提示期限过后就失效,但出票人对于持票人在票据上的权利仍应付偿还责任。但如果持票人怠于提示而使出票人蒙受损失的,持票人应付赔偿责任。(4)签发空头支票的责任。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在银行没有或无足够存款,又未能与银行订立透支合同,而任意签发的支票。空头支票破坏票据信用,扰乱金融秩序。因此,《票据法》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如签发空头支票,轻者会受民事制裁行政制裁,重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付款人
支票一经出票,付款人即因出票人出票行为而取得按支票所载文艺付款的权利。付款人只有权力而无义务,是因为出票人只能为持票人创设权利。正因如此,当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存款不足发票金额而又无法律规定的保护制度时,付款人对持票人的请求可以拒付。
对收款人
收款人因出票行为取得了支票的票据权利,即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1 16:34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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