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地介于钓鱼岛隆褶带和琉球隆褶区之间,北端从日本天草盆地开始,向西南延伸至台湾岛,与钓鱼岛隆褶带平行,呈NNE—NE—NEE向弧形展布。中间窄南北宽,面积约97510平方千米。中新世以来沉积厚度推测有10 000~12 000 m,盆地基底为变质的石炭系、二叠系。莫霍面深度为15~28 km,是一个晚第三纪的弧后裂谷盆地。
位置境域
地理位置
冲绳海槽是位于东海大陆架外缘、东海陆架边缘隆褶带与琉球岛弧之间的一个狭长带状弧间盆地。是
东海大陆架的边缘,位于
琉球群岛和中国钓鱼岛之间,是因
琉球海沟的
岩石圈扩展而形成的
弧后盆地,大部分深度逾1,000米,最大深度2,716米。
地形地貌
冲绳
海槽区是个大陆边缘盆地,它的基底具有过渡性地壳的特征,是东海大陆架的清楚外界。中国大陆与日本琉球群岛之间的东海大陆架的天然分界,应位于冲绳海槽的中心线。冲绳海槽面积约24.6万平方公里,地形的基本
特点是呈长条状弧形展布,全长840公里,其上发育有海山、海丘、海山脊、地堑槽等多种构造地貌。水深自东北向西南增大,最大水深位于久米岛西南方槽底平原中心附近,水深2050米(海洋地质调查局已实测到的水深)。据其地形特征,可进一步划分为西侧槽坡地形区,东侧槽坡地形区和槽底平原地形区。
冲绳海槽把中国的
钓鱼台列屿和
琉球群岛分开。历史上是中国和
琉球王国的天然
分界线。根据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
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
地质特征
除了地貌、沉积物和
古生物化石的不同,冲绳海槽区和
东海大陆架在地质特性方面也有几大差异。
据
海洋地球物理资料计算,与东海大陆架和琉球岛弧厚达30公里以上的地壳相比,冲绳海槽区的
地壳变薄,仅21~24公里。冲绳海槽中央断裂下面的
地幔深度只有15公里,表明它是一个刚从大陆地壳上分化出来的
地质构造单元,已从东海大陆架分离出来,逐渐失去了陆架的性质。
冲绳海槽区
热流值较高,水深大于2000米的海槽中心部位,平均热流量都超过正常值,最高可达到10个热流量单位。而大陆架区仅0.5-1个热流量单位,琉球群岛也为0.62~1.66个热流量单位,冲绳海槽区热流量值变化幅度也很大,平均热流值偏高,其主要原因可能是地壳中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而极高值则是现代的浅层火层岩侵入作用造成的。热流值的变化特征恰好表明冲绳海槽是一个介于活动与不活动之间的边缘盆地。
冲绳海槽区还是一个强烈磁异常带。在海槽的主体部位,常见有高耸的
海底山,已知较大的有11处,高差达600米,宽20公里,海底山常沿海槽的南北走向连成一体,形成链状海底山脉,而且相应的磁异常大,变化剧烈,具有
玄武岩磁场的特征。据磁力测量,发现磁性体一般埋深仅1.5公里,在该磁场异常带上曾采掘到一些
安山岩、
玄武岩、
蛇纹岩和
浮岩等碎块,表明该海山链为部分裸露在水下的火山岩基底隆起带,而东海陆架区和琉球群岛则很少发现此种现象。
地理分界
从国际惯例来看,世界上海岸相向国家间以海槽划界早有先例。如
澳大利亚和
印度尼西亚之间1972年划分帝汶海陆架时,即以帝汶海槽划界;1969年
国际法院关于欧洲北海
大陆架划界的判词中也曾指出:“划定海域界限时,应把构成每一当事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入海或海底的大陆架的一部分,尽量给予该国,而不侵占另一当事国的陆地领土自然延伸部分。”冲绳海槽比挪威海槽既宽且水更深,有充分的理由作为东海大陆架的分界。
最后还应该提出,琉球群岛并没有连续的海岸线。琉球群岛主要由
先岛诸岛、
冲绳诸岛、
奄美诸岛和
吐噶喇列岛组成,它是一群零星分散的小岛,远离日本本土的
本州、
北海道、九州和
四国四个大岛。琉球群岛岛屿之间相距甚远,如
久米岛到
宫古岛之间相隔200多公里,有些岛屿之间为水深超过1000多米的海沟所隔,不能形成连续的领海基线。有些岛礁上根本无人居住,不能以这群零星小岛和中国大陆对分东海大陆架。
《公约》第121条第3款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就清楚表明欲以琉球群岛平分东海大陆架,跟上述规定也是有矛盾的。中国是幅员广大的大陆国家,也是个海域辽阔、岛屿众多的海洋大国,不仅有漫长的海岸线,而且海洋开发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有足够的理由享有东海大陆架的合法海洋权益。
划界措施
提交方案
2009年5月,中国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表示中国正在进行提交划界案的准备工作,并将在适当时候提交。
根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应将有关情报提交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会应就有关划定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事项向沿海国提出建议。
根据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
2012年9月16日外交部表示,中国政府决定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
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国家海洋局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具体坐标
根据中国递交文件的说明,选取最大水深点(所有剖面图中的D 点)作为东海大陆架外部界线点的基本主张(即冲绳海槽的最大水深点),这四点分别是:
我们利用软件将此四点精确确定并连接,就得到了中国主张的东海大陆架大致外部界线,因中国政府可能还会向联合国提交更为精细的划界点,仅供参考。
以冲绳海槽的最大水深点为中日大陆架的分界,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分界主张。中国政府还在该文件第11条声明,“将按照其一贯立场,与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以协议划定大陆架界限。”
重大意义
2013年9月16日,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司长
邓中华就中国政府决定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接受媒体采访。他表示,此次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是中国政府基于客观事实及国际法对沿海国大陆架权利的相关规定做出的决定。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是一个涉及科学、法律问题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积极努力和周密准备。2009年5月中国政府根据有关国际规定提交了东海200海里外大陆架的“初步信息”。2012年提交划界案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当前形势下,提交东海外大陆架划界案不仅意味着中国政府行使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有关权利,履行了有关义务,更是向国际社会进一步宣示和强化了中国在东海的一贯主张,体现了中国政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