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论学派(conflict theory)是指当代欧美教育社会学学派。源于马克思和韦伯。作为功能论学派的对手,产生于 20 世纪 60 年代末期,形成于 70 年代初期。其理论特征:注意社会关系的强制性和社会变迁的普遍性,基于社会冲突来审视教育现象,冲突、变迁和强制成为中心概念。其代表人物,各家看法不尽相同,常推柯林斯、鲍尔斯和吉丁斯等人,法国布迪厄也常被提及。与功能论学派不同,不是一个紧密的学术阵营。70 年代中期,内部形成两个分支学派,一称新韦伯主义,另一称
新马克思主义。前者代表人物为柯林斯、阿切尔和金;后者代表人物为鲍尔斯和吉丁斯。他们倡导“直接再生产”理论。
约在 70 年代末和 80 年代初,
新马克思主义学派内部又形成一新的分支学派,代表人物威利斯和吉鲁克斯,倡导“抵制”理论。这一学派和功能论学派有相当影响,这表明了欧美教育社会学界对学校在当前社会中作用的两种基本不同的看法。功能论学派将学校视为甄选人才的合理制度;冲突论学派则将学校视为不断再生产社会不公、阶级结构和生产关系的机构。功能论学派强调,为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需求,学校应传授实用的认知能力;冲突论学派则认为,多数工作并不需要太多的复杂认知能力,学校主要传授的应是与学习者所属阶级有关的价值观念和态度,而不是重要的认知能力。与功能论学派一样,几乎不分析学校教育的具体过程及其中的人际关系,被当代欧美教育社会学的另一主要学派——解释论学派统称为“宏观主义的教育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