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汝骙(1863~1911),清朝最后一任
江西巡抚。字星岩,河南祥符(今开封)人,祖籍安徽绩溪。建筑学家
冯纪忠祖父。
光绪九年(1883)
癸未科进士,选
庶吉士,
散馆授
户部主事,充任
军机章京,累迁郎中。出任四川顺庆府知府,因母丧
丁忧去职。守丧结束,起用为山东
青州知府,调
直隶大名。光绪三十一年(1905),迁湖北
盐法道。次年,调任安徽徽宁池太道,又迁甘肃按察使。不久,升任陕西
布政使,擢浙江
巡抚。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任江西巡抚,任内整顿税务,推行
新政。
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爆发,长江下游各省震动。
南昌新军起事响应,推举汝骙为都督,宣布独立,汝骙坚决拒绝。于是被遣送离开省城。行至
九江,服毒自尽,成为汉人官僚中为清朝殉节的第一人。
清廷诏谥忠愍。
因其祖上在豫经商,遂入汴籍。他是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举人,九年(公元1883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以主事用,签分户部。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取得任
军机章京的资格。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五月,开始任军机章京。光绪十九年(公元1893年),军机处缮修档册告竣,按例奖叙军机章京。据《光绪朝上谕档》的记载:“候补主事冯汝骙免补主事,以本部员外郎遇缺即补。”这就是说,日后提拔冯汝骙,如有员外郎空缺,他可跳过“主事”一级,从候补主事跃升为
户部员外郎。
光绪二十年(公元1890年),因慈禧六十岁寿辰而奖赏群臣,冯汝骙得到赏加的三品衔。五月,冯汝骙升为即补员外郎。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三月,补缺,成户部陕西司员外郎。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考察京官,冯汝骙京察一等,奉旨以道府用。
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八月,命冯汝骙任四川顺庆府知府,他离开了军机处。而在此时其母亡,他离职守服。服满,他先任济南知府,因两任山东巡抚和直隶总督袁世凯的保荐,使他升为道员。之后,再升浙、赣巡抚,成为封疆大吏。
由于冯汝骙在任上颇有声望,士兵和百姓多存感激,便不再强人所难,护送冯汝骙离开江西。当时安徽还在清廷控制下,他想投靠
安徽巡抚朱家宝。船过九江的时候,他的老部下、已是革命军九江都督的马毓宝闻讯率部下在江边迎接,请冯汝骙暂住。经再三恳请无效后,革命军将他抬到岸上,冯不得已随马毓宝登岸,后仍戴红顶花翎,以表示效忠清王朝。九江革命军司令部安排他住在最好的花园别墅中,并派专人照料,但仍避免不了他的自尽。
《
异辞录》卷四记载了冯汝骙自尽的经过:在九江离别的时候,马毓宝亲自送冯汝骙到江岸,冯汝骙说“后会有期”。 马毓宝误以为他日后要报复,于是软禁了冯汝骙。马毓宝知道冯汝骙素吸鸦片,便令看守每日供给适量鸦片。一日,冯汝骙说:“你们每次只给一点儿,不嫌麻烦吗?我给你银子,去给我买够3天的大烟。”看守买来够他吸食3天的鸦片,冯汝骙趁人不备,吞食鸦片而死。家属收殓了他的尸体,辗转北上,把他安葬在开封南郊小苏村的冯家祖茔。他是清朝最后一任江西巡抚,也是汉人官吏中为清朝殉节的第一人。
冯汝骙,字星岩,河南祥符人。
光绪九年进士,选
庶吉士,
散馆授
户部主事,充军机
章京,累迁郎中。出知四川顺庆府,遭母忧去。服阕,起山东
青州知府,调
直隶大名。三十一年,迁湖北盐法道。明年,调安徽徽宁池太道,迁甘肃按察使。未几,晋陕西
布政使,擢浙江
巡抚。三十四年,移抚江西,整税务,省不急,官称治办。朝议方厉行
新政,乃复察民情,量财力,从容施设,士民安之。
宣统元年,御史
江春霖上其溺职徇私状,事下
安徽巡抚朱家宝覈覆,得白。坐疏忽干吏议,
夺俸三月。
三年,
武昌变起,下游皆震。南昌军相应和,胁汝骙为都督,号独立,峻拒之。
赣人故感其贤,导之出。至
九江,乃仰药以殉。诏旨轸惜,谥忠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