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飙(1598—1644),明朝大臣。字尔弢,号邺仙,冯若愚子,冯元飏弟,浙江
慈溪人。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及第。天启六年(1626年),任揭阳县令,政绩卓然。后升任户部给事中,先后仕礼部右给事中、太常寺少卿、南京太仆寺正卿、通政使、兵部右侍郎,终兵部尚书。南明时,跟随
福王,1644年于宁波逝世。
生平
冯元飙,宁波府慈溪县城(今属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军籍。神宗万历二十六年戊戌五月十九日生,毅宗崇祯十七年甲申九月十日卒。
治《诗经》。万历四十六年戊午科浙江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熹宗天启二年壬戌科会试第一百九名,廷试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六名进士,观通政司政。授澄海知县。丁忧。六年,补揭阳知县。崇祯四年,征授户科给事中,以劾王应熊贪贿数事谯责,遂乞归。八年春还朝,迁礼科右给事中。九年,升刑科左给事中。升户科都给事中,擢太常少卿。十二年十月,任南京太仆寺卿。十三年十二月,迁南京通政使。十四年十二月,召拜兵部右侍郎,添设。十五年六月,补兵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十一月,引疾。十六年五月,升兵部尚书。八月,引疾。十月,罢。著有《冯太保集》五卷。黄道周撰《皇明柱国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加赠少保邺仙冯公墓志铭》。传见《明史》卷二百五十七列传第一百四十五,另见雍正《慈溪县志》卷八《经济》。
逸事
天启间,冯元飙曾被委任为揭阳知县,赴任途中,遇一女名
黄月容,扬州人士,孤苦无依,冯就收留了她。
黄月容才貌双全,知书达理,并帮冯元飙办案断案。
黄月容成为冯元飙的二夫人后,遭冯元飙原配苏氏的忌恨。苏氏趁有冯元飙远赴潮州府城公办之隙,杀害了
黄月容,当时黄年仅十八岁。冯元飙回来后得知黄已死,悲痛万分,当地百姓也为之惋惜。冯元飙亲自为黄氏选择墓址,将她安葬在
黄歧山的阳面。冯元飙又出资建了“侣魂庵”,请当地名士
郭之奇写了《侣云庵记》和《月容传》以示纪念。冯元飙作《钟铭》,并铸于铜钟,以纪念之。 今揭阳仍留存有黄月容墓,每年悼念者不断。
冯元飙并为东林党健将。出任兵部尚书前,冯已是重病在身;任上
李自成起义,大明已风雨飘摇,大厦将倾。
遗迹
今浙江宁波明兵部尚书冯元飙墓。
史载
《明史·卷二百五十七·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冯元飙,字尔韬,慈溪人。父若愚,南京太仆少卿。天启元年,元飙与兄元飏同举于乡。明年,元飙成进士,历知澄海、揭阳。
崇祯四年,征授户科
给事中。帝遣中官出镇,元飙力争。时元飏亦疏论中官,兄弟俱有直声。无何,上疏力诋
周延儒,被切责。寻论山东总督刘宇烈纵寇主抚罪。又言
礼部侍郎王应熊无大臣体,宜罢。复荐词臣
姚希孟孤忠独立,不当夺讲官;科臣赵东曦正词谠论,不当夺言路。皆不纳。应熊谋改吏部,元飙复摭劾其贪秽数事。被旨谯责,遂乞假归。
八年春还朝。时凤阳皇陵毁,廷臣交论
温体仁、
王应熊朋比误国。元飙上言:“政本大臣,居实避名,受功辞罪。平时养威自重,遇天下有事,辄曰:‘昭代本无相名,吾侪止供票拟。’上委之圣裁,下委之六部,持片语,丛百欺。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有汉、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有国初顾问之荣而兼隆位号,地亲势峻,言听志行,柄用专且重者莫如今日,犹可谢天下责哉?”迁礼科右给事中,再迁刑科左给事中。数言部囚多轻罪,请帝宽宥,并采纳之。诏简东宫讲官,左谕德黄道周为首辅
张至发所扼,且疏诋之。元飙言:“道周至清无徒,忠足以动人主,惟不能得执政欢。”至发恚,两疏诋元飙,帝皆置不问。由户科
都给事中擢太常少卿,改南京
太仆卿,就迁通政使。
十五年六月召拜兵部右侍郎,转左。元飙多智数,尚权谲,与兄元飏并好结纳,一时翕然称“二冯”。然故与冯铨通谱谊。初在言路,诋
周延儒,及为侍郎,延儒方再相,元飙因与善。延儒欲以振饥为铨功,复冠带,惮众议,元飙令引
吴甡入阁助之,既而甡背延儒议。
熊开元欲尽发延儒罪,元飙沮止之,开元以是获重谴。
兵部尚书陈新甲弃市,元飚署部事。一日,帝召诸大臣游西苑,赐宴明德殿,因论兵事。良久,出御马佳者百余匹,及内制火箭,次第示元飙,元飙为辨其良楛。帝曰:“大司马缺久,无逾卿者。”元飙以多病辞,乃用
张国维。
十六年五月,国维下狱,遂以元飙为尚书。帝倚之甚至,元飙顾不能有所为。河南、湖广地尽陷,关、宁又日告警。至八月,以病剧乞休。帝慰留之,赐瓜果食物,遣医诊视。请益坚,乃允其去。
元飙颇能料事。
孙传庭治兵关中,元飙谓不可轻战。廷臣多言不战则贼益张,兵久易懦。元飙谓将士习懦,未经行阵,宜致贼而不宜致于贼。乃于帝前争之曰:“请先下臣狱,俟一战而胜,斩臣谢之。”又贻书传庭,戒毋轻斗,白、高两将不可任。传庭果败。将归,荐李邦华、
史可法自代。帝不用,用兵科都给事中
张缙彦,都城遂不守。
福王时,元飙卒,其家请恤。
给事中吴适言:“元飙身膺特简,莫展一筹,予以祭葬,是使误国之臣生死皆得志也。”部议卒如所请。
元飏,字尔赓,举崇祯元年进士,授都水主事。帝遣中官
张彝宪总理户、工二部事。元飙抗疏谓:“内臣当别立公署,不当踞二
部堂,二部司属亦不得至彝宪门,犯交结禁。”帝责以沽名,彝宁亦愠,元飏请告归。寻起
礼部主事,进
员外郎中,迁苏松兵备参议。
温体仁当国,
唐世济为
都御史,皆乌程人,其乡人盗太湖,以两家为奥主。元飏捕得其渠魁,则世济族子也,置之法。迁福建提学副使,巡抚
张国维奏留之。
太仓人陆文声讦其乡官
张溥、
张采倡
复社,乱天下。巡按
倪元珙以属元飏,元飏盛称溥等,元珙据以入告。体仁庇文声,两人并获谴,元飏谪山东盐运司判官。十一年,济南被兵,摄
济宁兵备事。十四年,迁天津兵备副使。十月,擢
右佥都御史,代
李继贞巡抚天津,兼督
辽饷。明年叙军功,廕一子
锦衣卫。时元飙已掌中枢。帝顾其兄弟厚,尝赐宫参疗元飏疾。而元飏以衰老乞休。诏遣
李希沆代,未至而京城陷,元飏乃由海道脱归。是秋九月卒。
亲属
兄:
冯元飏,
崇祯年间进士,天津巡抚、
右佥都御史,抗清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