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的直属事业单位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受农业部委托承担优质农产品开发思路及布局规划的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地方优质农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等。
书面行政告诫
被列入“存在一般问题给予书面行政告诫的13家机构”名单。
2020年1月,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因“(1)认证机构未建立认证风险管理制度;(2)认证机构未在网站公开其开展的认证领域;(3)某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项目认证申请评审日期早于申请日期。”的原因,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列入“认监委关于2019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中的“存在一般问题给予书面行政告诫的13家机构”名单中。
认证机构注销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批准号:CNCA-R-2006-147)于2021年10月29日进行了认证机构注销。
以下信息来源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机构注销公示”专栏:
主要职责
1、受农业部委托承担优质农产品开发思路及布局规划的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地方优质农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办种植业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的信息收集、技术分析、专家论证、标准草拟工作;
3、推广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技术;
4、组织协调优质农产品资源开发和市场推介工作;
5、引进、试验、示范和开发国外名、特、优、新品种;
6、承担优质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7、承担无公害种植业产品的认证工作;
8、归口管理有关挂靠协会;
9、承办农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1)负责协调中心日常工作、内部事务及对外联络,牵头组织中心的重大活动;
(2)负责中心主任会议的会务工作,牵头督办领导批示,负责文件的收发及传阅;负责中心发文把关及印章的管理等;
(3)负责中心的人事劳资工作,提出人力资源配置的建议,制定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年度工作考核和技术职称的评定;
(4)负责安全、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后勤保障工作。
计划财务处
(1)负责归口中心重大项目(包括基建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农业部有关财经法规,拟定中心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办理日常财务收支核算工作;
(4)管理中心的各项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负责中心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
质量标准与对外合作处
(1)受委托承办有关种植业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2)组织优质农产品质量评价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调研、论证和草拟工作;
(3)开展优质农产品评价工作;
(4)负责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5)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认证处
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1)接受无公害种植业相关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认证申请,组织检查员对申请人的产品申报材料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评价;
(2)负责申报产品的产地现场检查;
(3)下达产品抽检任务,审查产品检验报告;
(4)综合材料审查、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出具审查意见并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5)配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监督和管理种植业相关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6)有关种植业产品认证的培训活动;
(7)承办优农中心和安全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产业发展规划处
(1)受农业部委托承担优质、特色农产品思路及布局规划的研究,牵头负责研究提出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规划建议;
(2)协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及跟踪管理与服务;
(3)负责提出全国优农系统发展的规划建议,指导地方优质农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联系中心归口管理的协会等社团组织。
产销促进与信息服务处
(1)组织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评选和市场推介活动;
(2)承办优质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展评会;
(3)组织开展优质、无公害农产品连锁配送试点工作;
(4)建设优质农产品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技术开发与培训处
(1)负责归口编制新技术、新产品试验、开发项目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优质农产品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开发工作;
(3)组织开展地方优农系统的新技术培训和交流;
北京农丰试验场
(1)承担名、特、优农产品的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和开发工作;
(2)开展与优质农产品相关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3)负责试验场内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现任领导
主任:刘新录
副主任:邢文英 王春波 刘一民
参考资料
公示结果信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8 14:28
目录
概述
书面行政告诫
认证机构注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