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内黄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内黄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内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
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五)执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
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
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
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八)保障
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
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
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李景善:内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内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