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集团内部转移价格,是指集团企业内部相关联的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所采用的价格。由于转移价格直接改变了
集团企业内部的资金流向和集团内部各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转移价格的实施,既会影响集团企业的整体战略,也会影响集团内部各方的
业绩和利益。内部转移价格成了集团企业
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的
实体化的集团企业是由多个经营实体构成的,为了实现集团经营的整体效应,往往以内部交易为手段。因此,对于实体化集团企业而言,转移定价往往包含着多种目的。
1.明确各企业的经济责任。集团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必须在内部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各个经营实体。但集团内部提供的某些产品、劳务或技术服务,可能缺乏外部竞争市场而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如果完全采用市场化的交易方式,就可能会损害购买方的
经济利益。因此,必须通过制定合理的转移价格来调节内部供求双方的利益,明确各方的经济责任,同时也便于内部绩效考评。
2.实现集团内部资金调度。母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资金调度,内部转移定价就是其中的一种。
3.取得避税效应。通过制定转移价格可以将
利润集中转移到享受纳税优惠的子公司,从而降低集团企业整体的税收负担,取得避税效应。
4.实现经营战略。母公司可以通过转移定价,将资金配置到集团战略发展所要求的项目上,实现整体的战略目标。
因素
由于转移定价不但会影响集团企业的整体战略,而且还会影响集团企业内部各方的业绩和利益。因此,母公司在制定转移价格时,必须综合考虑集团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各子公司的利益。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管理战略
转移定价作为一种管理行为,其动机必然受集团企业战略的影响。处于竞争中的集团企业,其竞争战略主要有一体化战略和优势战略。在一体化战略方面,可以采取
横向一体化(即:以经营产品为基准,拓展经营广度,将关联产品或非关联产品纳入一体化)战略,或纵向一体化(即:以经营产品为基准,将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或经营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纳入一体化)战略;在优势战略方面,可以采取成本优势战略或技术优势战略。无论集团企业采取何种竞争战略,内部转移定价都必须服从于企业的竞争战略。
管理过程
母公司在制定转移定价时还必须考虑由此而带来的管理后果。因为:
(1)转移定价会影响各子公司的业绩,预期转移定价不利的子公司会抵制其的制定;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对自己不利时也会改变行为,从而偏离原定目标或与内部其他有关方面发生冲突,使集团企业整体的协调性下降,或直接要求母公司改变转移定价制度。
(2)转移定价会通过收入和成本的作用来影响各子公司的所得,从而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数量及时间,政府有关部门就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对转移定价进行管理,因此母公司在确定转移定价时还必须考虑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转移制度
作为实体化的集团企业,各个子公司都是相对独立营运的经济实体,因此,必须根据各个利益主体的参与程度来制定恰当的转移定价管理制度。在实务中,通常采用直接干预法和协商制定法两种方法。
1.直接干预法。
母公司根据战略需要,命令上游子公司生产计划的产品和数量,并按照母公司规定的转移价格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子公司。
2.协商制订法。由各
子公司的经理共同协商内部转移产品和劳务的价格。
形式
母公司应在综合考虑各种有利因素的基础上,按照“目标一致、激励、自主、公正”四原则的要求,制定转移价格。实务中,集团企业一般采用下列转移价格:
1.以成本为基础制定转移价格。当集团企业外部没有同样的产品,或采用市价容易使各子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的利益冲突,或产品制造过程中含有集团企业的专有技术时,一般以成本为基础制定转移价格。
2.以市价为基础制定转移价格。如果集团企业的中间产品或劳务市场具有竞争性,且各子公司的相互依赖又微不足道时,一般以
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制定转移价格。
3.双重定价。由于按
成本法定价和按市价法定价都各有不足,因此,当母公司认为没有最优的单一转移价格时,就应该考虑采用双重定价法,即根据不同的子公司制定不同的转移价格。如:对上游子公司的转出价格为市场价格,而对下游子公司的转入价格采用标准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