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1月,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中国戏剧电影家协会内蒙古分会”正式成立,产生了第一届领导机构。电影方面的会员大部分来自于刚刚成立不久的
内蒙古电影制片厂、内蒙古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协会以此为重点抓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人才、努力扶植创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那一时期,《内蒙古人民的胜利》、《牧人之子》、《
草原上的人们》、《金银滩》、《草原晨曲》、《冰山上的来客》等等,在中国影坛上出现的优秀影片中都有内蒙古电影工作者的身影。
协会简介
1980年7月,内蒙古电影家协会与
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分家,产生了第二届领导机构。
多年来,内蒙古电影人创作出了质量高、数量大的影片,其中有不少影片从编剧、导演、表演、摄影、照明、作曲、剪辑、录音、化妆、服装等各项专业领域中多次获国际、国内各类电影节的各种奖项。
电影事业的繁荣发展,使影协的会员队伍迅速得以发展壮大,并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如斯琴高娃、萨仁高娃、艾丽娅、涂们等,他们至今活跃在中国影视界;塞夫、麦丽丝、江浩等享誉国内外的著名导演、编剧多次为内蒙古乃至中国夺得了荣誉。
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电影家协会又先后成立了“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学会内蒙古分会”、“内蒙古自治区电影评论学会”等学术组织;另外,“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在北京成立,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副主席阿都沁夫当选为理事;“
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在北京成立,内蒙古电影家协会有相当一批老、中、青演员成为该会会员,并有多人多次获得各个级别的奖项。
到目前为止,内蒙古电影家协会拥有会员231人,其中,全国会员有51人。协会已成功举办了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也经历了六任,他们中有周戈、珠岚其其柯、阿都沁夫、白朝蓉等专家领导,又有超克图纳仁、恩和森、葛根塔娜、萨仁高娃等著名表演艺术家。
2001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内蒙古电影家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由著名导演塞夫为主席、著名演员艾丽娅等9名副主席组成的新一届主席团。
协会章程
一 、总则
第一条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区各民族电影艺术家和电影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其宗旨是团结内蒙古自治区电影艺术家和电影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文化大区,繁荣民族文化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条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直接领导和
中国电影家协会的业务指导下,按照本会章程和自身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二、 会员
第三条 各盟市电影家协会和本地所属的专门学会为本会的团体会员;各盟市的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自治区内的各产业、企业文联(文协)中的和电影相关的协会和学会、
内蒙古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所属的学术性群众团体,经申请,由内蒙古电影家协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团体会员。
第四条 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和居住,在电影艺术、技术、发行放映、评论、译制、管理等领域具有一定成就的艺术家和电影工作者,以及有志于内蒙古电影发展事业的企业家和其他领域的人士,赞成内蒙古电影家协会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经协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内蒙古电影家协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树立
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按规定交纳会费,接受协会业务指导,完成协会交给的工作;会员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利及对协会工作监督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六条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会员有违反协会章程、有损协会声誉者,视情节轻重,经协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会员资格。
三、 组织
第七条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协会代表大会。协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八条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设全委会和主席团。全委会由当然全委和全委组成,经协会代表大会协商选举产生。各团体会员代表为当然全委,其资格随团体会员代表的变化自动取消和递补;有成就的艺术家当选全委,其任期至代表大会届满为止。全委会负责召集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休会期间,根据需要增选、罢免主席团成员,接受主席团成员的辞职。
第九条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由协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召集代表大会、全委会,聘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主席团成员连任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笫十条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在主席团领导下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荣誉职务为名誉主席和名誉副主席,名誉主席和名誉副主席由协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 任务
第十二条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对团体会员单位和会员有组织协调、联络、服务的职责和收集、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的职责。
第十三条 协会鼓励并组织团体会员单位和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促进并加强与各盟市及兄弟省区市电影家协会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台、港、澳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电影艺术家的联系和交流,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
第十五条 协会致力于促进国际电影文化交流,扩大友好往来,为少数民族电影走向世界作出贡献。
第十六条 协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 、其 他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来源:国家拨款、会员会费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协会全委会。
第十九条 协会终止活动需经全委会讨论决定。
机构领导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历届主席、副主席名单(1960·12—2001·9·10)
第一届(1960·12·17)
主 席:株岚其其柯
副主席:王玉山、孟 和、东 来、康翠岭、任翠凤
第二届(1980·7·19)
主 席:牧 人
副主席:孟 和、尹瘦石、吉儒木图、葛根塔娜、李俊臣、恩和森
第三届(1988·12·24)
主 席:阿都沁夫
副主席:达木林、那达木德、张福臣、萨仁高娃
第四届(1996·7·10)
主 席:白朝荣
副主席:那达木德、程建林、塞夫、江浩、萨仁高娃、高德芳、特古斯巴雅尔、张献瑞
第五届(2001·9·10)
主 席:塞 夫
副主席:艾丽娅、邢原平、那达木德、新夫、涂们、高德芳、萨仁托娅、葛莉萍、谢智燕
第十届
主席:宁才